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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8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10:00在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C座13层大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206,042,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道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以色列HelioFocus.Ltd.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以206,042,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以206,042,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曙光、任穗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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