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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提前 成品油调价传导健康充分 2011-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改委宣布从2月20日起,国内汽油、柴油和煤油含税最高出厂限价上调350 元/吨,上调幅度分别达4.5%、5.0%和5.8%;汽油柴油最高零售限价相应上调350 元/吨。 限价没有回头路 春意缀满大盘股 重申中国石化A股和H股12元人民币和11元港币的目标价 关滨 本次调价,是自2005年以来,发改委第一次在春节之后和“两会”之前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和去年底的那次调价一样,政府在原油价格接近100美元/桶、通胀压力持续的大背景下,没有依往年惯例进一步推迟调价至“两会”后,坚持执行了现有定价机制。这一系列的积极举措,清楚地表明政府改革能源品定价的决心,将有力地增强定价机制的公信力。 目前的定价机制和其未来的改革方向,能有效地鼓励节能,并在“输入型”通胀下,合理地在不同收入阶层间平衡通胀压力,保护低收入群体,同时保障政府税收和进行转移支付的能力。 事实上,政府通过油品定价和税收的改革,大幅提高了来自石油行业的财政收入,增强了行业间、社会阶层间转移支付的能力。和石油相关的各项税收,我们估算,目前已高达每年1.4万亿元,高出2006年3倍。此外,几年来的改革,在抑制国内消费过快增长,打击国际投机资本通过高估中国石油需求推升油价等方面,作用重大。此次调价对应的基准原油价格为98美元/桶,较上次调价(12月22日)基数升11%,远滞后于通常情况4-8%的触发点。我们认为,目前油品流通领域已经较高的市场化程度,在推动政府及时按市场规律调价。限价已经没有“回头路”。 从行业利润看,自上次调价以来,国内炼厂以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成本上升了430元/吨,略大于本次350 元/吨的上调幅度,这意味着石油公司可以最多向消费者转嫁80%的成本上涨。这种转嫁幅度,符合目前定价机制原则和执行细则。 其实,即便在市场定价地区,成品油的综合毛利并非一成不变。近期原油价格飙涨,但日韩等国就没能实现完全转嫁。“完全转嫁”是对下游板块利润空间不合理不切实际的预期。中国市场,柴油的批零价格可能较充分的实现本次调价幅度,但低标号汽油的零售折扣,在很多地方仍可持续甚至有扩大的可能。 目前中国93号汽油和0号柴油的零售最高限价,已处于175-180 美元/桶,在这一终端价格和目前每桶98美元的原油成本之间,是政府征收的近50美元/桶的税收,和留给一体化公司接近30美元/桶的炼油及销售综合毛利,该利润水平已经接近西方市场化国家。随着人民币进一步升值,石油公司原油进口成本压力缓解,有助继续提升炼油和销售综合毛利。此外,国内批发毛利还仍有进一步上升空间。 重申中国石化A股和H股推荐评级以及A股12元人民币和H股11港币的目标价,目前A股和H股2011年市盈率分别为10倍和7.8倍,估值修复潜力大。 (作者系中金证券分析师,执业证书编号:S0080210030004)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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