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0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2月11日以邮件送达。本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0年总裁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本议案需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0年度权益派发》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派发预案为:以公司2010年年末总股本30,456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3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 (含税)的方式进行分配,剩余可分配利润152,986,590.66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通过在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兰艳泽、王宋荣、吴玉光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0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金晖嘉柏酒店(市长交流中心)8楼金晖厅 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会议时间: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5、出席对象: (1)于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3、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案。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提案。 5、审议通过《2010年度权益派发预案》提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提案。 7、审议通过《关于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提案。 8、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提案。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高管薪酬》提案。 以上1-6项的内容详见2011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董事会公告;7-9的项内容见2011年1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董事会公告。 三 、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 2、邮政编码:518057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5、联系人: 张重程 六、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0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培钊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益辉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万海先生,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兰艳泽。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1-0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本部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2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本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三、会议以同意票3,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权益派发》议案。 四、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和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五、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六、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0年1-12月份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16元。截止2007年9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43,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5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30,781,000.00元。 截止2007年9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现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出具“深华(2007)验字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222,700,718.34 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3,781,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6,020,410.24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4,445,188.55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1,545,880.45 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人民币8,080,281.66 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0,465,598.79 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46,020,410.24元;于2007年9月12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124,445,188.55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32,906.7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公司设立专用账户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管理制度所称使用募集资金申请,是指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提取等。本管理制度所称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手续,是指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针对使用部门的使用募集资金申请由子公司使用部门申请,子公司财务主管复核,子公司总经理审核,总裁(或被授权人)签批,会计部门执行的程序。 2007年10月20日,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了方便募投项目建设,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取消原募集资金到位时开设的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与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芭田”)在中国农业银行徐州沛县支行营业部开设的银行账户和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开设的银行账户变更为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08年10月28日,徐州芭田、贵港芭田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能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59,000.00元,已于2007年支付。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生态型复肥规模化生产项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全部投产后,按50%产能利用率计算,年产量为30万吨,年新增销售收入60,000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2,203万元。2010年1-12月实现新增销售收入 40,327.78 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3,806.87 万元。 注2: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徐州芭田30万吨复合肥项目”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全部投产后,按50%产能利用率计算,年产量为30万吨,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0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1,230万元。该项目2010年1-12月份实现新增销售收入 33,349.18万元,年新增税后利润 3,051.15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0年1-12月份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披露的问题。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万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万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