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2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满三年任期。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名杨建达先生、陈勇先生、张选昭先生、刘标先生、胡月明先生、刘泰康先生、庞大同先生(独立董事)、范值清先生(独立董事)、张方亮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满三年任期,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选举杨建达先生、陈勇先生、张选昭先生、刘标先生、胡月明先生、刘泰康先生、庞大同先生(独立董事)、范值清先生(独立董事)、张方亮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各位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就任,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二О一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杨建达,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广东省沙河华侨农场队长、工业科科长,深圳市沙河工贸发展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勇,男,1970年1月出生,1994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1994年7月至2003年2月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集团秘书科科长、下属国贸发展公司总经理、吉发仓储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资产部经理;2003年3月至今,在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任沙河医院支部书记。现在任本公司总经理。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选昭,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政工师。1987年8月-1992年1月,在广东省大埔县田家炳第三中学任教,兼任校团委书记;1992年2月-2000年7月,在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下属单位任办公室主任;2000年8月-2006年3月,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标,男,1973年10月出生,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刘标先生拥有厦门大学国际会计学士学位,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4月加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刘标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及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刘标先生在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方面有逾十年之工作经验。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月明,男,1971年3月出生,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深圳市农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胡月明先生拥有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律师资格。2009年10月加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规划处副调研员、盐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劳动仲裁办主任、深圳市国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电视台记者等职。胡月明先生拥有逾十年之行政和管理经验。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泰康,男,1954年2月出生,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硕士。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本公司第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庞大同,男,出生于1945 年,北京航空学院毕业,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国营798 厂、电子工业部生产司生产处副处长、企管处副处长,中电集团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中电总公司生产局副总经济师,中电深圳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康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深圳市商业联合会会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特邀副会长,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范值清,男,1949年12月16日年生,1977年恢复高考入学(财会专业研究生、政治经济学本科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1982年起在江西财经大学从事教学科研,1989年调深圳特区,主要在中央和深圳市国资委系统的国企担任财务负责人(电子工业部现代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深圳市东海爱地房地产公司等);同时兼职受聘省市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专业职务(广东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的评委兼专业组专家,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暨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高级财务顾问,2003年至2010年期间受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深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集团),深圳大学、深圳经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等);从八十年代起公开发行著作《投资经济学》以及财务方面的论文和译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张方亮,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仲裁员。曾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圳发展银行监察室主任。1994年起从事律师职业,在公司法律顾问、房地产、金融、证券、刑事辩护等法律业务领域有丰富经验。现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满三年任期。根据本公司现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根据公司股东的推荐及协商,提名汪运涛先生、张仲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本公司第三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1月4日选举胥兴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汪运涛,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解放军总参谋部某部参谋、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区支行秘书、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仲文,男,1970年9月出生,张仲文先生拥有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11月加入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深圳福田实业发展总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市深港建筑公司财务部会计等职。张仲文先生拥有近二十年的财务、审计等工作经验。现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胥兴华,男,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4月—2003年8月,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集团下属企业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和集团资产管理部副经理;2003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经营管理部经理。现任本职工监事。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3月10日(周四)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1年3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深圳证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换届提名》的议案;

2、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提名》的议案;

3、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提名》的议案。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刊登在2011年2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1年3月10日上午9:00-9:30;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凡 李锐

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86090259

联系传真:0755-86090688(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选举杨建达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陈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3、选举张选昭先生为公司董事   
4、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董事   
5、选举胡月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6、选举刘泰康先生为公司董事   
7、选举庞大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选举范值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选举张方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选举汪运涛先生为公司监事   
11、选举张仲文先生为公司监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产 经
   第B004版:中小板创业板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