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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1-00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2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10:0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昌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533,9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5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江昌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533,9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04号)。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忠、刘志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1-00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2月22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7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1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升达林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1-00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6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定价发行的方式,于2010年12月31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4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7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7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2,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775,6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于2010年12月3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XYZH/2010CDA404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止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年产16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工程22,988.8216,345.423,154.362,034.376
年产30万套实木复合门生产线工程16,127.1414,332.14486.66
总计39,115.9630,677.563,641.022,034.376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投资总额为39,115.9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677.56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已进行先期投入,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前期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达州”)增资,由其全面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6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工程”;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居制品有限公司增资,由其全面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套实木复合门生产线工程”。

公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2,034.3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2,034.376万元(如上表所示),主要系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产16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工程”设备投资、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等前期投入。公司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升达达州以2,034.3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将在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张森林、蔡春、陈建远认为: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已按规定向我们提交了相关材料,并回答了我们的质询。

2、根据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升达达州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2,034.376万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告》(XYZH/2010CDA4060),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升达达州以自筹资金2,034.376万元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由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升达达州以2,034.3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审查后发表意见:同意升达达州以2,034.3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罗洪峰、韦建经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

升达达州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343,76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343,760.00元事项已经升达林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国金证券对升达达州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升达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升达林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1-01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2月22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成都市以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7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李卫东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升达达州以2,034.37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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