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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7 证券简称:*ST创智 公告编号:2011-013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确认事项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3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债权表提交给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部分债权人提出了异议,管理人对异议依法进行了复核。因异议事项缺乏法律依据,管理人未采纳相关债权人提出的异议,并告知了相关债权人,相关债权人也未再提出新的异议。2010年12月5日,管理人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请求裁定确认债权表。 深圳中院审查认为,债权表经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及管理人复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管理人提请深圳中院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确认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管理人于2010年12月5日提交的《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裁定确认的债权共5笔,性质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债权本金合计185,261,871.53元,利息合计51,359,001.41元,本息总计236,620,872.94元。深圳中院作出的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外,另有因涉及诉讼而暂缓认定的债权人1家,申报债权本金304,640元,利息304,640元,合计609,280元。该笔债权将在相关诉讼终结后依法进行审查确认。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1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7 证券简称:*ST创智 公告编号:2011-014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8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8 月23 日起对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科技")进行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创智科技管理人。 创智科技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于2010年10月21日上午在深圳中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相关事项管理人已于2010年10月22日发布了相关公告(详见2010-036号公告)。 管理人近日收到深圳中院作出的(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6-3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管理人提交的《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裁定确认的债权共5笔,性质均为无财产担保债权,债权本金合计185,261,871.53元,利息合计51,359,001.41元,本息总计236,620,872.94元(详见2011-013号公告)。 管理人已于近日向深圳中院和全体债权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日期、出资人会议日期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事项将另行公告。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创智科技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创智科技被宣告破产,该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1年2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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