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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1-009TitlePh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2月23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沙芙蓉国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股份262,857,819股,占总股本的51.16%。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董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

  同意262,857,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监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

  同意262,857,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2,857,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21,642,115.0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1、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64,211.51元;

  2、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度已实施分红77,062,050元;

  3、2010年可供分配的利润32,415,853.55元,加上2010年初未分配利润981,041,110.05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3,456,963.6元。

  鉴于我公司的龙泉能源、灵石华苑煤业、华胜煤业等项目都进入了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中,资金需求加大;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尽快提升项目效益,做实做强企业。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

  1、本年度末公司暂不进行分配;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3、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013,456,963.6元,用于公司以后的发展和利润分配。

  同意262,857,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62,857,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测算,我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2425万元,其中: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后勤服务、医疗服务以及铁路焦炭车皮加网加高预计支出6000万元,本公司向集团公司供应焦炉煤气、电和蒸汽预计收入6425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回避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8,820,064股,同意8,820,0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8万元/年。

  同意262,857,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1年1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上做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 颖 周加志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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