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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1-005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关于将公司一处闲置房产以477.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立波女士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吉炭 公告编号:2011-00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2011年2月18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刘立波女士(乙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协议约定:本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78-1号楼门市房,建筑面积732.96平方米,分上下两层,转让给自然人刘立波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77.3万元。上述资产出售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出售该部分资产属于董事会审核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本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78-1号楼门市房,建筑面积732.96平方米,转让给自然人刘立波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77.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289.9万元,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工商注册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从事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发与生产。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刘立波女士身份证号:220203******16154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为我公司位于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78-1号楼门市房。该房产为1990年建成,建筑面积732.96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2006年12月30日由上海莘波公司抵账转入公司名下,抵帐价格为531.4万元。财务台帐年累计折旧约为14.4万元,截止2010年12月末,该房屋净值约为474.9万元。 该门市房自转入公司名下起,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内部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缺失。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为盘活闲置资产,公司就该门市房做拟出售处置,并委托吉林华通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售前评估,扣除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不完备因素后,评估结果为465.5万元。我公司已于2011年2月18日与购买方刘立波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出售价格为477.3万元整。另交易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购买方承担。我公司承担的交易税费部分,待正式交易评估后,由购买方根据评估结果缴纳税费金额汇入我公司账户,由我公司自行缴纳。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出售资产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不适用。 2、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不适用。 3、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不适用。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系盘活公司闲置资产,该项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影响。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意见不适用 八、此次出售资产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刘立波女士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2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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