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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3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为一年。 同意浙江世轮为母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3.2亿元综合授信内提供9000万元担保,担保期为两年。 同意成都金固为母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3.2亿元综合授信内提供1亿元担保,担保期为两年。 同意成都金固为母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1.88亿元综合授信内提供5200万元担保,担保期为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子公司浙江世轮仅以母公司出资的75%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股东世桓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5%,不享有金固股份对其担保金额,也未按其持股比例为金固股份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世轮: 单位:万元
2、成都金固: 单位:万元
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母公司为浙江世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一年。 母公司为成都金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顺城大街支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一年。 浙江世轮为母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亿元内提供最高为9,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范围为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应付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成都金固为母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亿元内提供最高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范围为各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成都金固为母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88亿元内提供最高为5,2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范围为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应付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母子公司进行互保。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成都金固和浙江世轮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上述担保事项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402.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2%,其中母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3,0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6,402.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1-01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2号文核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7.37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公司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验〔2010〕301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成功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足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募集资金项目需求,则剩余部分作为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开工建设。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500号)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00.08元。 公司现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100.08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明确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计划,请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汪晓东、赵慧怡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计划,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项的保荐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500号)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1-01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7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00,000.00元。坐扣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05,273,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出具的天健验[2010]3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4,177,725.20元,扣除上述投入资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551,095,974.80元,实际余额为650,555.26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550,445,419.54元,原因系: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551,395,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定期存款未因质押等受限制。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取得的利息净收入377,880.46元。 (3)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71,700.00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0,555.26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10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自2010 年11月10日到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0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情况说明 经201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6,500万元超募资金与济宁福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年产500万只美观化高强度钢制车轮及100万只卡车高强度轻量化钢制车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6,7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7,728万元,流动资金9,000万元。 2010年12月27日公司以超募资金2,000万元出资山东金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次出资为首次出资,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上述出资业经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长恒内验报字〔2010〕0082号《验资报告》。山东金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在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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