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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夏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实行网银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1年3月2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华夏银行为旗下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中国混合,基金代码:163801)、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货币,基金代码:163802)、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增长股票,基金代码:163803)、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收益混合,基金代码:163804)、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策略股票,基金代码:163805)、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增利债券,基金代码:163806)、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优选混合,基金代码: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中证100,基金代码:163808)、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蓝筹混合,163809)、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价值混合,163810)、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双利债券,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1,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2)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同时开通上述基金在华夏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且实行网银申购优惠和定期定额申购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银申购优惠费率

  自2011年3月2日,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优惠:(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2)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3)该优惠活动只适用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4)上述基金费率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定期定额投资及定投优惠费率

  自2011年3月2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1)定投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华夏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2)定投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及其计费方式相同。

  (3)定投费率优惠措施

  定投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照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

  (4)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华夏银行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华夏银行的网点或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5)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6)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夏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办理时间

  自2011年3月2日起,正常交易时间办理(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

  2、适用基金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中银中国混合(163801)、中银货币(163802)、中银增长股票(163803)、中银收益混合(163804)、中银策略股票(163805)、中银增利债券(163806)、中银优选混合(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163808)、中银蓝筹混合(163809)、中银价值混合(163810)、中银双利债券(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1,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2)之间的相互转换。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1,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12)之间暂不可互相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增长股票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价值混合基金,则这部分中银增长股票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转换日的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和中银价值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0元和1.1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增长股票和中银价值混合的申购费率分别为1.0%和1.2%,申购补差费率为0.2%。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200

  D=0.5%

  E=1.100

  G=0

  H=1.2%-1.0%=0.2%

  A=[B×C×(1-D)/(1+H)+G]/E

  =[1,000,000.00×1.2000×(1-0.5%)/(1+0.2%)+0]/1.100= 1,083,287.97份

  F= B×C×D =1,000,000.00×1.2000×0.5%=6,0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2000×(1-0.5%)/(1+0.2%)]×0.2%=2,383.23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8,383.23元转换费(含6,000.00元赎回费和2,383.23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1,083,287.97份中银价值混合基金份额。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新规定进行。本公司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4、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华夏银行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夏银行

  网站:http://www.hx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华夏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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