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7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2月28日上午8:30,在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9,546,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王爱先副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79,546,7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增资计划的议案》。 议案详情见2011年1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重大投资计划调整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