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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1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2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裁向董事会公司 2010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 2011年的经营工作计划安排与前景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或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殷瑞钰先生、孙加林先生、吴维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2,091,306,521.39元,负债总额284,569,432.77元,股东权益总额1,806,737,088.62元。 201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07,803,727.55元,营业利润124,758,928.37元,营业外收支净额307,384.17元,利润总额125,066,312.54元,净利润107,878,351.0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851,392.5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23,074.47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2,773,715.52元。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10034号《审计报告》,2010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107,878,351.0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433,460.79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543,346.08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9,970,412.65元,扣除实施2009年度分配的27,000,000.00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860,527.36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33,750,000.00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26,110,527.36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由1,419,312,705.08元减少为1,284,312,705.08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35,000,000.00股增加至270,000,000.00股。 股东大会批准本预案并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原《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3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10356号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3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1年3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1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苗春女士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2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或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2,091,306,521.39元,负债总额284,569,432.77元,股东权益总额1,806,737,088.62元。 201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07,803,727.55元,营业利润124,758,928.37元,营业外收支净额307,384.17元,利润总额125,066,312.54元,净利润107,878,351.0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6,851,392.5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3,074.47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52,773,715.52元。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3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33,750,000.00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26,110,527.36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由1,419,312,705.08元减少为1,284,312,705.08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35,000,000.00股增加至270,000,000.00股。 股东大会批准本预案并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原《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3月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12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会期半天。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11 年3月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第1、2、3项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3月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或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第4、5、6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咨询联系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张建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单位(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号: 2011-013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1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8日(星期二)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 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继增先生、独立董事吴维春先生、董事兼副总裁赵世杰先生、财务总监刚宏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建超先生、公司保荐人余华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1-009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5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0 元。截至2010 年4 月16 日止,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75 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087,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412,7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 年4 月16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本公司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7,735,300.00元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调整计入了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6,352,000.00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148,000.00 元。 2、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3,412,700.00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1,148,000.00 元,与前期确认募集资金净额相比增加7,735,300.00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与应有余额相差人民币7,735,3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专项账户和交通银行洛阳分行专项账户;因扩建控股子公司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利尔”)现有的透气砖生产线对洛阳利尔增资1000万元后,洛阳利尔开设了建行洛阳关林支行专项账户。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洛阳利尔的募集资金余额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0年5月1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交通银行洛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年6月10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交通银行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1月14日,洛阳利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关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1年2月16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和产能的议案》, 决定对原募投项目“55,000吨/年优质耐火材料项目”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1-002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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