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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1-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1-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2月23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乌头地税函[2011]3号《关于转发〈关于同意减征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同意本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度、2009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0年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公司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投资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故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对2008-2010年当期所得税费用无影响。 在未获取税务机关上述批复前,公司编制 2010年年报时,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6,544.30万元;现根据目前税率变动情况,公司预计201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仍可执行15%,故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重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增递延所得税费用1,458万元,减少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1,458万元。 由于税率调整,导致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发生变化,请投资者详见公司2011年3月22日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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