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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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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熊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才明(会计机构原负责人为陈基华,因个人原因于2010年10月28日辞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东亮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3.3.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3.2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公司,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财务报表,并已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差异。

  以上金额分别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根据2010年7月14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该项调整需要追溯,与国际报告准则存在差异。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目前是全球第二大氧化铝供应商、第三大电解铝供应商和第五大铝加工材供应商,铜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公司目前设有铝业、铜业、稀有稀土、工程技术、矿产资源、海外、贸易、能源和金融等业务板块。由公司控股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纽约ACH、香港2600、上海601600),公司还拥有两家国内上市公司,分别是云南铜业(000878)和焦作万方(000612)。

  公司现有资产总额3760亿元,员工24万人,所属企业65家,业务遍布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0年,公司生产氧化铝1089万吨,电解铝432万吨,铝加工材72万吨,精炼铜33万吨,铜加工材17万吨,完成营业收入2003亿元,再次跻身世界500强企业行列。

  作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龙头企业,公司自主研发和应用了选矿拜耳法、500千安大型铝电解槽等新工艺 、新技术,生产的特种铝合金、钛合金等已成为"长征"系列火箭、"神舟"系列飞船、"嫦娥一号"绕月工程、大飞机、高速列车等国家重大工程的重要材料。公司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及门类齐全、技术精湛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铝、铜,整合发展稀有稀土,跨越式发展煤炭和铁矿石,积极发展工程技术,选择性发展新型产业,加快推进海外开发,拓展全球贸易,确保国家军工和国家重大科技工程材料供应,通过5到10年的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最具成长性的世界一流矿业公司。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阁下在阅读下述讨论时,请一并参阅包含在本期业绩报告及其它章节中本集团的财务资料及其附注。

  业务板块

  本集团主要从事于氧化铝提炼、原铝电解、铝加工产品生产及相关产品的贸易业务。我们的经营业务由下列业务板块组成:

  氧化铝板块:包括开采并购买铝土矿和其它原材料,将铝土矿生产为氧化铝,并将氧化铝销售给本集团内部的电解铝厂和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和销售化学品氧化铝(包括:氢氧化铝和氧化铝化工产品)和金属镓。

  原铝板块:包括采购氧化铝和其它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氧化铝进行电解以生产为原铝,销售给集团内部的铝加工厂和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碳素产品和铝合金产品。

  铝加工板块:包括采购原铝和其它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电力,将原铝进一步加工为铝加工材并销售;铝加工产品包括铸造材、板带材、箔材、挤压材、锻材、粉材和压铸产品等七大类。

  贸易板块:包括在集团内部和外部进行氧化铝、原铝、铝加工产品、相关金属产品及大宗原辅材料等的采购和销售。

  总部及其它营运板块:主要包括总部管理和研究开发活动。

  营运业绩

  本集团201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78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46.19亿元相比盈利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主导产品市场价格回升、控亏增盈措施初见成效且产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

  本集团201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09.9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02.68亿元增加了人民币507.27亿元,增涨幅度为72.19%,主要是由于主导产品销售价格回升,且外销量和贸易量大幅增加所致。

  销售成本

  本集团销售总成本2010年为人民币1131.8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90.46亿元增加人民币441.42亿元,升高幅度为63.93%,主要是由于主导产品外销及贸易量大幅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本集团2010年的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5.7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65亿元增加人民币3.08亿元,升高幅度为24.35%,主要是本集团主导产品的外销量增加导致有关运费、装卸费和包装费上升所致。

  本集团2010年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4.5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8.16亿元,减少了人民币3.62亿元,下降幅度为12.8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2010年因实施内部离岗退养计划所计提的辞退福利同比减少了2.16亿元;另外,本集团在2010年严格控制日常管理费用开支,采取积极措施压缩各项可控费用,减少管理费用约1.23亿元。

  财务费用

  本集团2010年财务费用为人民币25.3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69亿元增加了人民币3.67亿元,上升幅度为16.92%。主要在于:本期本集团有息负债规模虽然同比有所上升,但通过优化债务结构,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利率较去年有所降低,使得利息总支出与2009年相比基本持平;由于本集团在2010年建成转固项目增加导致资本化的利息较2009年有所减少,从而增加财务费用约2.35亿元;为了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资金需求,本集团降低了资金储备,从而减少利息收入约0.3亿元;加大票据的签发和使用,积极利用低成本的票据融资使得本年的票据贴息及手续费增加了约0.35亿元;由于汇率变动,本年汇兑收益较去年减少了约0.47亿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本集团2010年的营业利润为人民币9.45亿元,与去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55.20亿元相比,营业利润增加了人民币64.65亿元。

  所得税

  本集团2010年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4.11亿元,与上年同期的所得税-7.08亿元相比,所得税费用增加了人民币11.19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2010年扭亏为盈,利润总额较2009年大幅增加所致。

  板块经营业绩讨论

  氧化铝板块

  产品销售额

  2010年本集团氧化铝板块的产品销售总额为人民币268.3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82.89亿元,上升了人民币85.49亿元,上升幅度为46.74%。

  2010年氧化铝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246.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5.55亿元上升了人民币121.35亿元,上升幅度为96.65%。

  2010年氧化铝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21.4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7.34亿元下降了人民币35.86亿元,下降幅度为62.54%。

  板块盈利

  2010年本集团氧化铝板块的板块盈利总额为盈利人民币10.7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28.96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39.73亿元。

  原铝板块

  产品销售额

  2010年本集团原铝板块的产品销售总额为人民币532.5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27.31亿元上升了人民币105.24亿元,上升幅度为24.63%。

  2010年原铝板块的内部交易收入为人民币268.4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4.64亿元上升了人民币103.84亿元,上升幅度为63.07%。

  2010年原铝板块的对外交易收入为人民币264.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62.68亿元上升了人民币1.39亿元,上升幅度为0.53%

  板块盈利

  2010年本集团原铝板块的板块盈利总额为盈利人民币3.5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14.27亿元,增加利润人民币17.86亿元。

  铝加工板块

  产品销售额

  2010年本集团铝加工板块的产品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04.6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1.03亿元上升了人民币33.63亿元,上升幅度为47.35%。

  板块盈利

  2010年本集团铝加工板块的板块盈利总额为亏损人民币3.2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8.98亿元,减少亏损人民币5.74亿元,减亏幅度为63.92%。

  贸易板块

  产品销售额

  2010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产品销售总额为人民币901.4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84.51亿元上升了人民币516.9亿元,上升幅度为134.43%。

  2010年本集团贸易板块销售本集团自产产品形成的销售额为人民币344.4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67.35亿元上升了人民币177.09亿元,上升幅度为105.82%。

  2010年本集团贸易板块销售从本集团外部购买的商品形成的销售额为人民币556.9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7.16亿元上升了人民币339.81亿元,上升幅度为156.48%。

  板块盈利

  2010年本集团贸易板块的板块盈利总额为盈利人民币8.6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盈利人民币6.33亿元上升了人民币2.28亿元,上升幅度为36.02%。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

  产品销售额

  2010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86亿元下降了人民币0.96亿元,下降幅度为33.57%。

  板块盈利

  2010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的板块盈利总额为亏损人民币4.9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6.89亿元,减少亏损人民币1.99亿元。

  资产负债结构

  流动资产及负债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为人民币413.25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363.34亿元增加了人民币49.91亿元。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及现金为人民币94.96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78.59亿元增加了人民币16.37亿元。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货净额为人民币217.80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204.23亿元增加人民币13.57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原燃材料储备有所增加及原燃材料价格上升所致。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57.34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400.30亿元增加了人民币157.04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在本期发行了短期融资券107亿元及2008年6月份发行的3年期中期票据50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流动比率为0.74,比2009年末的0.91降低了0.17,速动比率为0.35,比2009年末的0.40降低了0.05。

  非流动负债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非流动负债为人民币284.02亿元,比年初的人民币383.64亿元,减少了人民币99.62亿元,主要是归还了部分长期借款,另外,部分中期票据将于一年内到期从而转入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所致。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59.53%,与2009年末的58.51%相比,上升了1.02个百分点。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确定的要求,制订出公允价值确认计量和披露的程序,并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目前公司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它均以历史成本法计量。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原铝期货合约及外币远期结售汇合约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0.17亿元,较2009年末的人民币0.0006亿元,增加人民币0.17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原铝期货合约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金额为人民币0.09亿元,较2009年末的人民币0.48亿元减少了人民币0.39亿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存货跌价准备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所持有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综合考虑本集团内氧化铝企业与电解铝企业之间的产销对接方案,并结合财务预算相关情况,考虑存货周转期、公司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产成品的估计售价为基础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评估。经评估,2010年12月31日所持有存货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人民币1.09亿元,与2009年末的跌价准备0.74亿元相比增加了人民币0.35亿元。

  公司的业务范围从铝土矿勘探、开采,到氧化铝冶炼和原铝冶炼,再到铝合金生产及铝产品深加工,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存货流转过程和生产流程具备连续性和一体性,原材料存货和在产品存货通过连续加工才能形成产品实现销售,这些方面决定了在计算跌价准备时应全盘考虑。综合考虑存货的性质、库存量情况和存货价格波动的一般趋势,以生产经营预算为基础,在取得已签订的销售合同等可靠证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可变现净值。对于产成品存货,以销售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超过销售合同数量的部分,以资产负债表日至报表披露日期间的实际售价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存货和在产品存货,公司建立了跌价准备计算模型,根据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周期、原材料和在产品与产能和产量的配比关系,来确定加工成产成品可供出售的时点,估计将要发生成本费用,以其生产加工成产成品的估计售价为基础计算其可变现净值。

  作为附加参考资料,如果假定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将为1.09亿元,与以估计售价为基础计算的存货跌价准备存在差额0.01亿元。

  资本支出、资本承担及投资承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累计完成项目投资支出人民币90.17亿元,主要用于节能降耗、环境治理、矿山建设和科技研发等方面,其中包括:贵州分公司氧化铝挖潜扩建及环境治理项目、遵义铝业电解铝环保节能改造工程、连城分公司淘汰落后、环保节能技改项目、中州分公司选矿拜尔法扩建等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承担为人民币334.87亿元,其中已签约未拨备部分为人民币46.12亿元,已批准但未签约部分为人民币288.75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89.83亿元,其中包括美元、港币及澳元外币存款,折合为人民币分别为:30,322.70万元,3112.40万元,10,364.20万元。

  营运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0年年度,营运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人民币71.0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7.06亿元增加了人民币78.1亿元,主要由于公司主导产品外部销售价格和销量均大幅增加,使得来自于产品销售的净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0年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出人民币出82.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出人民币94.77亿元减少了人民币12.17亿元,主要是与投资相关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0年年度,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净流入人民币27.1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净流入人民币15.77亿元增加人民币11.41亿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增加外部负债融资所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6.6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0年度股利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分配。拟提取当年税后利润的35%,按每股人民币[0.0114]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息,总计派息人民币1.54亿元。本次派发末期股息的提议有待于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经由股东核准。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1亿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9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对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遵守勤勉、诚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各期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情况以及公司资产、财务收支和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是真实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本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年来本公司的重大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的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了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的原则。监事会同意国际会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情况。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订立程序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熊维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才明(会计机构原负责人为陈基华,因个人原因于2010年10月28日辞任)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东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下转D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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