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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源该向谁倾斜?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向 南

  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为了提高农业产量,政府可能给予种子研发一定的资源扶持。我国种子研发资源集中在科研院所和种业公司,政府该扶持哪一方?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应该倾向于科研院所,而隆平高科总裁刘石则表示,企业才应当成为种子研发主体。

  目前,科研院所是我国种子研发的主力,我国每年通过国家审定的品种约150个,省级审定品种近千个,其中90%以上由科研院所完成。郑风田认为,国家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科研资源,国内知名的种业专家都在科研机构中。

  “目前有一些企业和人员,呼吁国家扶持制种企业,我不认同这种做法。”郑风田表示,“种子研发是钱堆不起来的,人为的扶持几个企业也不一定能扶起来,因为种子行业周期很漫长,有自己的规律。”一个新种子产生需要7到8年时间,研发时间长,比较适合科研机构,企业则更热衷于追求短期效益。

  他同时表示,如果由企业主导研发,将来新品种推广时,价格一定会很高,“这将增加农民负担,农民种田本来就没什么利润”。如果交给科研机构,则可以将研究出来的产品低价卖给农民,使农民得到实惠,而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的种子研发,则可以交给企业做。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谭志娟也认为,政府应将资源倾向于科研院所。

  隆平高科总裁刘石则认为,“基础性科研应由科研机构来做,应用性科学则应交给企业”,政策资源集中在科研院所,不利于种业长期发展,“科研机构从事研发的动力是发论文,评职称,形不成产业化思路”。

  他表示,目前的种业市场其实是“科研双轨制”,在农业育种领域,实际是拿国家的科研经费补贴重复、低效运作的科研单位,然后在市场上进行种种不规范的经营和竞争,最后利益落入小集体和个人腰包。如果“科研双轨制”不结束,种子行业的产业化根本形成无望。

  国际上,开发新品种是种子企业生产的核心环节,也是企业核心优势的体现,杜邦先锋在中国的合资公司,要向其缴纳销售收入的10%作为授权费用。而在国内,过去10年80%新品种来源于科研单位,2000~2008年,我国审定3200个玉米品种,但进入市场的屈指可数。

  国内科研院所在研发领域占据绝对优势格局,是计划经济传统的延续,在计划经济时代,育种归科研单位,制种归种子公司,销售归当地种子站,整个行业被切割成三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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