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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1-011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东园JLC1,期权代码:03753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011年1月1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201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1年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1年1月27日,行权价格64.89元。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1、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1年1月27日; 2、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78.98万份,约占现总股本的2.52%; 3、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4.89元; 4、授予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70人; 5、股票来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6、等待期及行权比例:从授予日之日起12个月后起按照25%:25%:25%:25%的比例分四次行权。 二、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东园JLC1; 2、期权代码:037535;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8.98万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5,0243,900股的比例为2.52%。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三、股票期权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1年1月27日,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3.99元,则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本次授予的378.98万份股票期权理论价值约为22,773.4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价值将影响本年度及今后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假设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绩效考核指标可以顺利达标,所有激励对象全部行权,据此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按当期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及存续时间分摊股权激励成本。由于授予日为2011年1月27日,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上述期权理论价值对应的管理费用将在2011年1月27日至2015年1月26日之间进行分摊。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1年内分摊;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2年内平均分摊;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3年内平均分摊;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部分在授予日起之后4年内平均分摊。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实施后对 2011至 2015年度各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影响数额如下(单位:万元):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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