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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1-00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7,860,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2008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88号文(《关于核准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08年2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新股,该等股票于2008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22,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3月7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7,8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09%。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备查文件 1、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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