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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于2011年3月2日收到Z&P ENTERPRISES LLC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09年6月9日至2011年3月1日止,Z&P ENTERPRISES LLC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及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海亮股份19,972,635股,占海亮股份之股份总数的4.99%。 截止2011年3月1日收市,Z&P ENTERPRISES LLC仍持有海亮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344,865股,占海亮股份之股份总数的25.08%。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股票代码:002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Z&P ENTERPRISES LLC 住所:2120 Carey Avenue, Cheyenne, Wyoming 通讯地址:2120 Carey Avenue, Cheyenne, Wyoming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 3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Z&P ENTERPRISES LLC 公司、海亮股份 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2009年6月9日至2011年3月1日减持海亮股份19,972,635股的权益变 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Z&P ENTERPRISES LLC 2、注册地点:2120 Carey Avenue, Cheyenne, Wyoming 3、法定代表人:YI-MIN CHANG 4、注册资本:50,000美元 5、注册号:2007-000534230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根据怀俄明州法律合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根据怀俄明州法律的规定,从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事的一切合法商业活动,包括现在和将来的法律准许的所有权力和目的,但银行和保险业除外。 8、成立时间:2007年2月27日 9、主要股东:Maxida International Co. Ltd. 10、通讯地址:2120 Carey Avenue, Cheyenne, Wyoming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海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亮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亮股份100,344,865股,占海亮股份之股份总数的25.08%。 二、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9年6月9日至2011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及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海亮股份19,972,635股,占海亮股份之股份总数的4.99%。前述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亮股份100,344,865股,占海亮股份之股份总数的 25.0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 内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及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6,639,0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6%。具体情况如下: (1)2010年10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卖出海亮股份 1,072,700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 19.42 元/股- 19.52 元/股。 (2)2010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卖出海亮股份 2,766,320股,单日平均交易的价格区间为 19.29 元/股- 20.25 元/股。 (3)2011年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海亮股份6,400,000股,占总股本的1.60%,成交均价为15.20元/股。 (4)2011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卖出海亮股份6,400,000股,占总股本的1.60%,成交均价为15.37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Z&P ENTERPRISES LLC 法定代表人: YI-MIN CHANG 签署日期:2011年3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Z&P ENTERPRISES LLC 法定代表人: YI-MIN CHANG 签署日期:2011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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