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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备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本期发行金额面值共计2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期限为5年。每张面值为100元,共发行2000万张。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刊登于2011年3月3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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