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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1-00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集睿”)自2008年7月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11年2月28日,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126.1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天津集睿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在减持期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天津集睿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未违反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1-00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通燃气 股票代码:0005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宝新公路南侧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宝新公路南侧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3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有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减持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收回投资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大通燃气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大通燃气股份21,833,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8%;自2008年7月4日至2011年2月2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大通燃气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1,261,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变动后,截至2011年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大通燃气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7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股份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大通燃气股份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可能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唐景瑶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的文本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唐景瑶 签 署 日 期:2011年3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市集睿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唐景瑶 签 署 日 期:2011年3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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