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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1-00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监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资设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11-005)。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产业转移和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拟独资设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1-00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资设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产业的转移和升级,全面提升公司竞争力,根据公司战略部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基地独资设立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长城开发东莞产业基地,该项目投资总额9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ODM研发制造、提供消费类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LED产品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对外投资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新设公司名称: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拟定) 2. 投资总额:9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3. 注册地址:广东东莞市虎门镇 4. 主营业务:ODM研发制造中心、消费类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LED产品等。 5. 本公司全部以现金出资,现金主要来自自有资金。 三、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几年,长城开发经营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自有物业场地已严重不足,导致产能不够,积极寻找周边的产业转移基地成为长城开发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 东莞产业基地定位于电子信息产业制造、科研及物流基地,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计划打造建设的高端产业基地,并将建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整体规划近1400亩。公司选址东莞,可依托集团的整体优势,尽快实现产业的转移和升级。 长城开发东莞产业基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93.97亩,投资总额为9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建设,其中生产及仓储场地约12万M2,研发及办公场地约3.6万M2。建设计划:新建一期厂房3万M2,研发及办公场地约3.6万M2,预计2013年底完工,2014年1月一期项目投产;二期厂房9万M2 ,预计2015年底完工。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目的: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管理平台,以及东莞产业基地完整的供应链、品牌资源等,有效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为进一步巩固公司产业整体战略布局奠定基础。 存在的风险:如项目实施不如预期,该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将会延长。 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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