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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11-07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80,099,3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3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及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180,099,3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180,099,3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180,099,3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180,099,3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80,099,3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聘用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每年4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以180,099,3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迪、宋珂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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