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证券代码:600150 编号:临2011-0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1年3月 2011-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声明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船舶”)2011年3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在目标资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补充预案及其它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发行为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集团”)、公司参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集团”)、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中国海运”)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6亿元(含),其中以中船集团拨入中国船舶的项目投资补助资金认购股份的金额为2,000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结果为准,将于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下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随同一并予以披露)(以下简称“债权认购”),宝钢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中国海运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中船集团、宝钢集团、中国海运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世界造船产业转移趋势不改,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 21世纪以来,全球造船产业呈现由日韩向中国转移的趋势,该趋势并未因金融危机而改变。2010年,我国船舶工业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及《船舶工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的指导下,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态势,各项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国际市场份额继续扩大,造船完工量再创历史新高,新船成交大幅上升,手持订单企稳回升,船舶撤单基本控制。 2010年,我国造船完工量6,560万载重吨,比2009年的完工量同比增长54.6%;新承接船舶订单量7,523万载重吨,比2009年同比新接订单量增长190%;截至2010年12月底,手持船舶订单量19,590万载重吨,比2009年底手持订单上升4.1%。 图:近三年中国造船三大指标(单位:万载重吨) ■ 资料来源: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2010年,中国造船完工量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2%,新接订单量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8%,截至2010年底的手持订单量占全球市场份额41%,首次全面超越韩国,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 图:全球三大造船指标市场份额
资料来源:克拉克松,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下转D14版)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