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3版)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名监事赞成,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09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该项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3 日 附件: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1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日 附件: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修改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1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巨力集团徐水运输有限公司 签订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年度运输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巨力集团徐水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运输”)拟签订《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巨力集团徐水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年度运输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会议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公司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其余6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2010年度经天健正信会计事务所审计本公司与巨力运输交易金额为: 3,546,618.24元,预计2011年度交易金额约为4,000,000.0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巨力运输注册资本: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国明,住所:河北省徐水振兴西路,主营业务:公路货物运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的企业,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2、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服务范围:依据市场需求,本公司对外销售产品除买方负责运输外,其他商品运输服务原则上应首先由巨力运输承运。巨力运输应在规定的约定时间内提供运输服务,并且保证运输产品的质量不受毁损。 2、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均按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交易,与非关联方一致。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将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该关联交易占在运输劳务比例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巨力索具每年的运输量较大,巨力运输资质齐全,车辆性能较好,能保障公司公司的运输需求。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3人。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由其余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合同定价依据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巨力索具与巨力运输签订关联交易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巨力索具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国信证券同意巨力索具与巨力运输签订该关联交易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巨力集团徐水运输有限公司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年度运输服务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该项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日 股票代码:002342 股票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1-01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3月3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10年度经营、财务情况 1-1、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5、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6、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关联交易等事项 2-1、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2、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巨力集团徐水运输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年度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3-1、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治理 4-1、审议《关于修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5-1、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1年4月1日-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8608520 传真号码:0312-8608086 联 系 人:王小普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邮政编码:072550 3、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88号文“关于核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月13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68,140,000.00元,于2010年1月18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年1月18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160001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置换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3,641,239.19元。 2、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209,079,669.14元。 3、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222,000,000.00元。 4、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7,254,708.91元。 5、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使用超额募集资金44,296,912.42元。 6、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金属索具项目的后续建设支出79,048,308.48元。 7、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支付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款50,250,000.00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1,045,570,838.1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2,526,901.7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8,402,871.28元,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合计存款余额118,402,871.28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875,969.5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0年2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及2010年3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131080020018010100455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自强路支行7242310182600001716账户之中。2010年2月10日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前述两家银行分别签署《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0年3月17日,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前述两家银行分别签署《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形式存放。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为118,402,871.2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超额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097,739.91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548,097,739.91元。本年度超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即年产5万吨金属索具项目的后续建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计划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投入年产5万吨金属索具项目的后续建设,报告期内已投入7,904.83万元;计划偿还银行贷款22,200万元,报告期内已偿还22,200万元;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800万元,报告期内已使用7,725.47万元。 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上海浦江缆索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收购巨力集团徐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计划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约4500万元收购上述公司股权,股权收购于报告期内已经完成,实际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为4429.69万元,结余资金70.31万元。 3、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约10,210.85万元设立五家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剩余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设立五家境外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98.92万元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年度已投入使用5,025万元。 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董事对上述超额募集资金投向计划出具了同意意见。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属于截止2010年末承诺完成的项目,故“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及“截至期末投入进度”无数据。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