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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1-00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1-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由于担任公司首次公开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孙向阳先生拟离职,不再适合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康剑雄先生接替孙向阳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伍前辉女士和康剑雄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7日 康剑雄先生简历 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首批获证券投资咨询、发行及经纪业务资格。曾任职上海新世纪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计财部统计分析员、浙江财政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助理。199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和较扎实的理论功底,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万向钱潮配股、广西中恒IPO、格力电器配股、银河动力配股、金蝶软件A股IPO、吉通通信IPO、沪杭甬增发A股、南京港IPO、中远建设债券、南京港和宁波海运股权分置改革、浙江海翔药业IPO、天津港增发、格力电器增发、普利特IPO、海康威视IPO等项目,并在1996-1997年国债市场化期间主持和参与了近30亿国债发行方案的设计和具体实施。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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