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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78 证券简称:盐湖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0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3日以传真发出,本次会议于2011年3月6日上午9:00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0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其中:杜克平董事委托王富贵董事表决,朱文生董事委托李春燕董事表决,王晓民董事因身体原因未能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安平绥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合并报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2,286,175,208.60 元,2010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9,368,247.90 元,按10%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金123,306,807.47元,报告期分配的2009年红利为613,523,191.80元,合并报表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048,713,457.23 元; 母公司报表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66,762,283.73 元。

因本报告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已开工建设,需要大量的资本金,报告期分红方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着眼于公司长远的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报告期暂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3月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投资设立青海省能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安平绥、李小松、王兴富、谢康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投资青海银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安平绥、李小松、王兴富、谢康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增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正处于两湖合并的实施阶段,若在股东大会前两湖吸收合并工作已完成,以上重大议案需提交存续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578 证券简称:盐湖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1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3日以传真发出,本次会议于2011年3月6日上午9:00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0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13人,实际参加监事13人,其中:姜爱萍监事委托王德胜监事表决,秦丽萍监事委托梁红新监事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形成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投资青海能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投资青海银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增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6日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我们对公司2010年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此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已经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经我们核查,报告期公司除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正常的经营性往来资金以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先认可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于2011 年2月23日收到贵公司将于2011年3月6日召开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的通知。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情况事前认可及说明如下:

1、公司投资青海银行是考虑到随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大对藏区跨越发展、玉树灾后重建及全力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建设等政策的深入实施,青海银行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青海银行平均市盈率水平低于目前银行业上市公司,有利于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2、公司参与设立投资青海能源是发展盐湖化工产品对煤炭资源需要所决定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对煤炭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以上两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双方公司股东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青海银行、青海能源投资,并同意本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浩华审字[2010]第1181号审计报告显示(2010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本公司子公司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度代垫其持股51%子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薪酬8,941,047.75元,误计入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费用,本期追溯调整计入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管理费用。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本公司2009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09年度经营成果形成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 目变更前金额变更影响额变更后金额
应交税费939,456,075.821,717,117.89941,173,193.71
未分配利润2,283,511,213.102,663,995.502,286,175,208.60
少数股东权益2,837,622,600.71-4,381,113.392,833,241,487.32
所得税费用485,424,225.181,717,117.89487,141,343.07
净利润2,412,667,355.29-1,717,117.892,410,950,237.40
少数股东损益954,272,706.64-4,381,113.39949,891,593.25

针对此事项,我们核查了审计报告及相关的会计资料。我们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2009年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处理。同时,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48]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关环节可能存在的部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适当的。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以及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审计后合并报表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048,713,457.23 元; 母公司报表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66,762,283.73 元。因本报告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已开工建设,需要大量的资本金因本报告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已开工建设,需要大量的资本金故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着眼于公司长远的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报告期暂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的预案。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春燕 张建祺 王富贵 林博

证券代码:000578 证券简称:盐湖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2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差错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度代垫其持股51%的子公司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薪酬8,941,047.75元,误计入青海盐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对已披露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其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盐湖集团2009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09年度经营成果形成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 目更正前金额更正影响额更正后金额
应交税费939,456,075.821,717,117.89941,173,193.71
未分配利润2,283,511,213.102,663,995.502,286,175,208.60
少数股东权益2,837,622,600.71-4,381,113.392,833,241,487.32
所得税费用485,424,225.181,717,117.89487,141,343.07
净利润2,412,667,355.29-1,717,117.892,410,950,237.40
少数股东损益954,272,706.64-4,381,113.39949,891,593.25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0578 证券简称:盐湖集团 编号:2011-018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青海银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参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银行”)增资扩股资金共1.53亿元,认购股份为10,000万股。

2、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增资前持有青海银行18.93%的股权,系青海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对其生产经营决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按照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参与青海银行增资扩股,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额度内进行的对外投资,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投资青海银行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1 年3月6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青海银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按1.53元/股的价格,出资15,300万元认购青海银行新增发行的10,000万股股份。

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增资前持有青海银行18.93%的股权,系青海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对其生产经营决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安平绥、李小松、王兴富和谢康民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了该项决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青海银行

1、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西宁市黄河路36号

3、注册号:680000100009758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5、法定代表人:王丽

6、注册资本:67,089.1038万元

7、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国库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8、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青海银行股份总额为67,089.1038万股,青海银行本次增资扩股尚未结束,增资后股权结构尚不确定。

9、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青海银行资产总额为226.84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98.03亿元;负债总额216.47亿元,其中存款总额为209.2亿元;所有者权益10.37亿元,实现净利润1.68亿元。不良贷款率1.98%,资本充足率15.56%,核心资本充足率14.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392.98%,拨备覆盖率161.25%,各项主要经营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二)第一大股东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姚洪仲

5、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对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等。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前持有青海银行18.93%的股份,系青海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对其生产经营决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按照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股数:青海银行增资完成后总股本达到20亿股,公司拟以自由资金认购新增发10,000万股股份;

(二)增资价格:以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增资扩股价格参照青海银行于评估基准日的每股净资产,最终确定为每股1.53元;

(三)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青海银行尚未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公司后续将就交易合同的签订情况以及与交易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作持续性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青海银行作为青海省本地规模较大的区域性银行,随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大对藏区跨越发展、玉树灾后重建及全力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建设等政策的深入实施,青海银行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截至到2010年12月31日,青海银行资产总额为226.84亿元,负债总额216.47亿元,净利润1.68亿元,每股净资产为1.55元,每股收益为0.25元。公司本次以每股1.53元的价格认购,市盈率为6.12倍,低于目前银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水平。

投资青海银行属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的财务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此项交易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一)公司对外投资参与青海银行增资扩股共需1.53亿元目前尚未出资,如果此项资金缴纳不上,则存在对外投资失效的风险。

(二)青海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同业竞争风险。如果此类风险发生致青海银行价值受损,则公司此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相应受损。

(三)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并将根据实际进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博、王富贵、张建祺、李春燕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对青海银行的投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双方公司股东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青海银行投资,并同意本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78 证券简称:盐湖集团 编号:2011-016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青海能源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后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青海能源”),以货币方式出资2.3亿元,认购青海能源6.45%的注册资本。

2、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青海能源的议案涉及与公司的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按照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参与设立青海能源,是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额度内进行的对外投资,且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投资青海能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拟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青海能源,注册资本35.5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2.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45%,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3亿元,占注册资本的6.45%,其余6位股东出资30.9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6.1%.

2011年3月6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青海省能源公司的议案》。

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青海能源的议案涉及与公司的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安平绥、李小松、王兴富和谢康民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了该项决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5%,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设立青海能源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纬二路18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姚洪仲

5、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6、主营业务:对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和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煤炭批发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9月27日);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

7、关联关系: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5亿元;

拟设立公司共有8位股东

经营范围:煤炭开发、生产、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各自出资人民币2.3亿元,出资比例均为6.45%。各出资方应在青海省政府批准同意、出资人签署协议后一个月内缴清出资额。各出资方按照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设立投资青海能源是发展盐湖化工产品对煤炭资源需要所决定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对煤炭的需求。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一)公司参与设立投资青海能源共需2.3亿元目前尚未出资,如果此项资金缴纳不上,则存在对外投资失效的风险。

(二)青海能源在经营过程中将面临市场风险、同业竞争、安全生产风险。如果此类风险发生致青海能源价值受损,则公司此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相应受损。

(三)公司已充分认识到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并将根据实际进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博、王富贵、张建祺、李春燕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青海能源投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双方公司股东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青海能源投资,并同意本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78 证券简称:盐湖集团 编号:2011-017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拟认缴其新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5%,如战略投资者持股40%的部份不能如期到位和出资,不足部份将由盐湖集团出资,盐湖集团占股比已实际出资额为准。公司对战略投资者持股40%的部份不能如期到位和出资的投资按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规定重新履行会议审议手续。新增注册资本分三期出资,公司首期出资65,150万元,其余两期于2012年6月前缴足。

2、公司对盐湖镁业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产业项目”进程,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拟进行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541万元增加至6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盐湖集团占注册资本的55%,战略投资者占注册资本的40%,除本公司外盐湖镁业的原股东占注册资本的5%,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分三期出资到位,第一期116,459万元拟由盐湖镁业原股东青海永嘉工贸有限公司、原股东陕西富田农资公司、本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出资,第二期、第三期各出资24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在2012年6月前缴足。

2011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认缴盐湖镁业329,1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新增后注册资本的54.86%,其中第一期出资65,150万元,其余各期于2012年6月前缴足,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盐湖镁业55%的股权。

盐湖镁业此次增资扩股对象为盐湖镁业的原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公司和盐湖镁业原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盐湖镁业

1、公司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3、注册号:632801120000371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李小松

6、注册资本:3,541万元

7、主营业务:镁系列产品的开发、加工销售

8、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股24%、青海永嘉工贸有限公司持股21.011%、陕西富田农资公司持股18.356%、宁夏银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1.296%、上海华东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持股8.472%、上海科贸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中西持股8.472%、上海华理投资管理中心持股8.388%;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关系。

本次增资后,公司持股55%、战略投资者持股40%,除公司外的盐湖镁业原股东持股5%。

9、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盐湖镁业总资产851.69万元,所有者权益660.94万元,2009年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48.51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盐湖镁业尚未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如此项投资额有重大变化时,公司会作持续性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是要加快推进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产业项目”的建设进度,实现盐湖镁业取得的技术成果与引进的挪威海德鲁技术互补,同时完善盐湖镁业金属镁产品与公司子公司青海盐湖特立镁有限公司的上下游产业链,增强产品成本控制能力。

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产业项目”涉及的金属镁、PVC、纯碱、氯化钙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成熟,经济上可行,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回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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