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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1-1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7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 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共84,737,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投资规模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73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737,9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汪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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