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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1-001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月5日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5日在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视讯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简德荣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逐案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2010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1.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333,439.62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1.28%;

净利润为6,437.36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2.01%。

2.本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数据显示,201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7.3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6.36万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3,847.09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720.73万元,故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期末待弥补亏损将由往后年度的盈余继续弥补,直至完全弥补亏损;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审计2010年合并年度净利润为盈利,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据此,公司拟定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独立董事认同公司关于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理由和解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作出利润不分配的决议。

3.本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案

1.具体内容详见本司今日同时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关联董事(简德荣-公司实际制作人(台湾)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庄兴-公司实际制作人(台湾)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彦君-公司实际制作人(台湾)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依规定回避表决;

3.本案已于2011年2月22日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认可后提交本次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依据交易双方与国家税务局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来约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作出通过《公司201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4.本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4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经审计委员会决议并提议,公司续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2.本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支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1.2011年度公司拟支付给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他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依实际发生额向公司申请。

2.本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1-002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1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5日在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仲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逐案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全了涵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证。

2、已经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10年9月1日废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能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揭示及提出整改计划,我们认同该报告。

议案三、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5日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1-004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性质关联方名称类型2011年总金额上年实际发生的

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采购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30,000,000.0025,800,247.661.29%
机器设备/模具1,000,000.002,355,260.557.19%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模具 64,078.480.20%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原材料72,000,000.0063,103,037.293.15%
销售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品 11,294,912.490.36%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成品73,500,000.0050,650,255.741.61%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成品232,200,000.00232,201,515.887.36%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原材料130,000.00123,508.060.00%
提供劳务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顾问服务费 2,585,919.10100.00%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佣金 231,945.66100.00%
接受劳务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报酬金18,200,000.0017,714,199.37100.00%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费1,550,000.001,689,996.4860.08%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费 403,400.17100.00%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佣金3,670,000.002,976,340.2419.28%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三包费用20,000,000.0012,771,429.8082.71%
美国灿坤有限公司佣金1,200,000.001,008,048.066.53%
接受服务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成本10,647,000.007,999,458.0936.59%
提供服务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收入2,007,600.003,391,247.2814.10%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服务收入14,300.0011,930.000.0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 址注册资本额

(单位:千元)

主要营业或

生产项目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阎俊杰台北市内湖区堤顶大道一段331号3楼NTD:1,690,630.73各种3C百货零售买卖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简德荣台北市内湖区堤顶大道1段331号4楼NTD:1,926,000.00小家电其原料代采购、小家电加工、制造、销售与电器销售
美国灿坤有限公司简德荣1300 E.Main St., #205 Alhambra, CA 91801USD: 1,000销售服务业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简德荣日本东京都台东区台东一丁目24番1号JPD: 880,000小型家电制品贩卖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吴灿坤厦门湖里工业区悦华路38号5至6层USD:8,000制造及销售家电配件
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张钧台北市堤顶大道一段333号5楼NTD214,000旅游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关联关系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最终控股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
美国灿坤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名称经营情况帐款回收能力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信用良好,仍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营运获利稳定,现金流量正常且支付正常,帐款回收正常。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信用良好,仍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营运获利稳定,现金流量正常且支付正常,帐款回收正常。
美国灿坤有限公司销售服务业务,经营稳定。本公司无应收帐款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应收帐款回款及时,销售信用良好,仍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营运获利稳定,现金流量正常且支付正常,帐款回收正常。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销售信用良好,仍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帐款回收正常,无坏帐可能性。
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销售信用良好,仍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帐款回收正常,无坏帐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性质类型2011年总金额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机器设备/模具 64,078.480.20%
销售成品 11,294,912.490.36%
提供劳务佣金 231,945.66100.00%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30,000,000.0025,800,247.661.29%
采购机器设备/模具1,000,000.002,355,260.557.19%
销售成品73,500,000.0050,650,255.741.61%
接受劳务代办费1,550,000.001,689,996.4860.08%
接受劳务技术报酬金18,200,000.0017,714,199.37100.00%
接受劳务顾问费 403,400.17100.00%
美国灿坤有限公司接受劳务佣金1,200,000.001,008,048.066.53%
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销售成品232,200,000.00232,201,515.887.36%
接受劳务佣金3,670,000.002,976,340.2419.28%
接受劳务三包费用20,000,000.0012,771,429.8082.71%
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72,000,000.0063,103,037.293.15%
销售原材料130,000.00123,508.060.00%
提供劳务顾问服务费 2,585,919.10100.00%
提供服务服务收入14,300.0011,930.000.05%
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服务服务成本10,647,000.007,999,458.0936.59%
提供服务服务收入2,007,600.003,391,247.2814.10%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依市场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2、成品、原物料、模具、机器设备买卖: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厦门灿坤)与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灿坤)、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灿星网通)、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简称:日本灿坤)、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升明公司),将与其它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厦门灿坤交易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性。

3、技术报酬金:灿星网通主要负责集团核心生产技术,并将此技术移转给厦门灿坤使用,并有权使用授权技术在大陆制造及销售获准产品及将获准产品出口或销售到世界各地。厦门灿坤按每月销售获准产品净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技术报酬金。

4、代办费:灿星网通与厦门灿坤在集团构思境内外采购政策时,综合考虑大宗原材料、生产设备、模具等境内外的质量、价格及付款条件等,当比较各方面条件由境外采购较佳时,中国境外原材料、生产设备、模具的采购部份将会委托灿星网通代办采购。厦门灿坤以灿星网通每月因从事模具、生产设备及原物料、零组件代办采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110%支付代办费。

5、佣金

A、厦门灿坤将产品销售至北美地区,当地发生产品的简易维修、客诉解决及产品使用指导等售后服务事项,将委托美国灿坤有限公司(简称:美国灿坤)进行处理。按美国灿坤替厦门灿坤代办服务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之102%计算佣金。

B、厦门灿坤将产品销售至日本市场,厦门灿坤与日本灿坤签订协议,以厦门灿坤按销售日本灿坤产品总价的10%以内计算佣金。

C、厦门灿坤与台湾灿坤双方同意,由厦门灿坤代为承接订单,并以半成品交由台湾灿坤加工,台湾灿坤同意依实际销售数量,以每台USD1.2之销售佣金支付予厦门灿坤。

6、顾问服务费

A、升明公司为厦门灿坤产品之恒温器供货商,为使其能完全配合厦门灿坤生产流程效益,提供人事、后勤管理服务等方面专业管理顾问服务。升明公司以每月厦门灿坤当月因管理顾问服务所发生相关费用之105%支付顾问费。

B、厦门灿坤因外销原物料、商品、设备及模具需要,必需于世界各地采购合适原物料、模具、设备等,灿星网通愿意提供厦门灿坤于采购过程所需的专业顾问服务。厦门灿坤以灿星网通当月因采购业务顾问所发生相关费用之105%支付顾问费。

7、代理服务

A、厦门灿坤与灿星旅游网旅行社有限公司双方提供非独家的“代理服务”,办理旅游所需业务的事务处理;代理服务费依每批订单需求之实际报价收取。

B、厦门灿坤向升明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每批代理服务费依实际报价收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旅游代理服务所必需,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还将持续发生,并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简德荣、庄兴、陈彦君均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

2、公司2月22日知会了独立董事,并获得独立董事的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的三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预计的2011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和经过审慎审核,认为此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依据交易双方与国家税务局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来约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作出通过《公司201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并将该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许任棠、陆建新、葛晓萍

2011年2月22日

六、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内容关联方名称签署日期协议有效

起讫日期

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

结算方式

成品、半成品买卖合约书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依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出货后90天为支付条件,亦可以L/C为支付条件。
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依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原材料、零组件、模具、生产设备采购代办合同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双方同意按对方每月因从事模具、生产设备及原物料、零组件代办采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110%支付代办费。付款方式以出货后90天为条件,亦可以L/C为支付条件。
技术转让合约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1日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以每月销售净额按照技术报酬金收费表计算应支付灿星网通之报酬。技术转让金每季度缴付一次,于每季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支付。
顾问服务费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1日2009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以灿星网通当月因采购业务顾问所发生相关费用之105%支付。于隔月10日前将上月顾问服务费汇至灿星网通指定帐户
佣金美国灿坤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美国灿坤代办之报酬,系依实际发生相关费之102%计算。收到美国灿坤请款发票后90天内付款。
成品、半成品买卖合约书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依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出货后90天为支付条件,亦可以L/C为支付条件。
佣金灿坤日本电器株式会社2010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厦门灿坤按销售日本灿坤产品总价的10%以内计算佣金佣金每季度缴付一次。
成品、半成品买卖合约书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依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出货后90天为支付条件,亦可以L/C为支付条件。
代理服务合约灿星旅游网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1日2009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双方提供非独家的“代理服务”,办理旅游所需业务的事务处理;代理服务费依每批订单需求之实际报价收取。每月28日前提供原始凭证、发票等与对方进行月结算,付款方式T/T月结25天。
代理服务合约厦门升明电子有限公司2009年9月1日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向厦门升明提供代理服务,每批代理服务费依实际报价收取。结算方式依照双方选定的项目商品确定,分为现金结算和定期结账方式

七、其它相关说明

1、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相关合约;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与国家税务局签订预约定价安排。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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