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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0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8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25日以专人派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公司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马生国、马生奎、马峰、梁少林、陈晓非,独立董事杨贵鹏、崔健民、陆绮和张小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2900万股已实施完毕,按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0YCA1127-1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2月1日,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实收金额27,8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4,900万元增加至27,800万元,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9,000,000元。”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000,000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249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限制流通股12000万股,非限制流通股12900万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27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限制流通股12000万股,非限制流通股15800万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和“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分别由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按照项目进展,“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将于2011年5月如期完成,“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将在2013年完成。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募投项目计划的实施进度,公司将按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分别对两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增资。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2011-10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2011-1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建多组份特种纤维高档纺织品纺纱技改项目的议案》(详见2011-1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多组份特种纤维高档纺织品纺纱技改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1-1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1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银绒业”)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号”文核准,于2011年2月1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9,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755,749.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244,251.00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2月1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0YCA1127-1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在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料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1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10,187,000.00元,以募集资金净额实际投入金额110,187,000.00元。截至2011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110,000,000.00元,将以募集资金全额置换。在募集资金投入原料公司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原料公司置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2010年4月3日公司披露的《中银绒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明确提出“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该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以募集资金全额置换”。本次拟置换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10,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原料公司实施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10,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原料公司实施置换。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10,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原料公司实施置换。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XYZH/2010YCA1136号《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经审核,公司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1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保荐机构意见 中山证券作为对中银绒业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中银绒业拟将募集资金110,187,000.00元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原料公司后,由原料公司全额置换“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已经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10,000,000.00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中银绒业按照程序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XYZH/2010YCA1136号《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 5、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1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3月8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人民币10.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4,244,251元。以上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出具的XYZH/2010YCA1127-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和“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其中,“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建设期12个月,将于2011年5月完成;“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三年,计划2013年完成。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000万元。募投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正常进行,“5000吨羊绒采购及初加工项目”将于2011年如期完成,“羊绒制品国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展在2013年完成,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自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10月19日。公司将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主营产品的原材料是价值较高的资源类商品---羊绒,羊绒原料的采购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加之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因此流动资金占用增加。公司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半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6%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60万元。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3、中山证券作为对中银绒业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银绒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以及目前实施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中银绒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中银绒业按照程序实施“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事项,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到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1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建多组份特种纤维高档纺织品纺纱技改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2011年3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多组份特种纤维高档纺织品纺纱技改项目的议案。通过技改扩建,新增720吨/年粗纺多组份特种纤维纱线和260吨/年精纺多组份特种纤维纱线生产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技改投资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 不适用。此次投资为本公司独立投建多组份特种纤维高档纺织品纺纱技改项目,不存在交易对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项目内容 本项目选用国际最先进的纺纱设备,在公司原有360吨粗纺纺纱生产线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和扩建,新增年产720吨粗纺纱线,最终形成年产1080吨多组份特种纤维粗纺纺纱能力;在公司原有年产300吨绒条生产线的基础上,利用公司承担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的成果,通过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建设年产260吨多组份特种纤维精纺纺纱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估算533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478万元,流动资金1771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外部融资相结合。 2、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17个月(按2年计),预计将于2012年6月建成投产。投产后第一年按设计能力80%计,第二年及以后年份按设计能力100%计。 3、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灵武羊绒工业园区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院内空余闲置土地建设本项目,生产厂房占地面积49569平方米,约合74亩,其中建筑22300㎡,基础设施完善。 4、环境保护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执行,污水、烟尘及噪声等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内。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投资系技改项目,未签订投资合同。项目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背景及目的 1、符合国家产业的整体规划战略 依照《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纺织工业“十二五”科技进步发展纲要》和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战略规划,国家提出了“开发羊绒、苎麻、丝等我国独特资源的纺织加工技术,实现纺织产品的多样化和高档化,到2015年实现纺织产品附加值提高10%”的目标,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顺应羊绒服装消费市场的需求趋势 近几年来,由于国际市场对山羊绒产品的需求趋于轻薄化,精纺加工得到了更为迅速的发展,市场对精纺、混纺山羊绒纱的需求日益扩大,多种纤维的混纺成为纺织产业时尚化的主流,衣着保暖性要求被淡化,多组份特种纤维纱线可赋予羊绒产品更多的服用性能,在消费市场上处于成长阶段。 3、投建本项目是公司为满足现有生产经营的需要 随着公司原料优势增强和营销结构的调整,奠定了产品销售的基础,为进一步扩展和完善产品系,公司成立深圳分公司进行羊绒纱线的销售,通过有效的市场推广,纱线业务发展势头强劲,2011年纱线接单量已超过产能,很多订单不得不放弃。本项目实施后,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并与目前公司营销体系建设相匹配。 4、有利于公司走专业化、集约化道路,增加利润增长点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今后仍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深入,坚持走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的道路,扩大纱线销售,但如依赖外地工厂加工,不但每年需要支付高额的加工费,侵蚀公司大量利润,另外由于外协工厂装备、管理和技术的参差不齐,加工制成率低于公司,损耗宝贵的羊绒资源,同时公司也难以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综合分析内外部因素,有必要尽快启动实施本项目。 (二)竞争优势及存在风险 1、竞争优势 (1)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 (2)公司具有广泛的采购网络,是中国最大的羊绒原料采购企业,为实施本项目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保障。 (3)公司专业从事纯特种天然动物纤维生产,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和较大生产规模,是国内最大的纯特种天然动物纤维、精品纯特种天然动物纤维条采购、生产及出口企业。本项目建成后,借助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平台,项目产品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公司注重科技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建成了宁夏山羊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与西安工程技术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中国纺织科学院等院所和企业建立了山羊绒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公司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山羊绒加工关键设备与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已将山羊绒高支纱及精纺产品的开发列为重点,以科技研发为平台,聚集技术和人才,是实施本项目的技术保障。 (5)公司依托自身信誉,形成了羊绒纱线业界公认的“Todd & Duncan”(托德邓肯)、“Brown Allan”(布朗艾伦)的品牌优势。本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的原料优势,给整个产业链的效益联动带来更大提升空间。 2、存在风险及对策 (1)原料价格波动及国际需求变化。羊绒产业属资源依托型产业,原料的有限性和价格波动直接对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原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掺杂使假行为发生,对企业深加工和羊绒制品质量均产生不利影响。羊绒产品又是外向型出口产品,国际市场的需求变化也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公司须依托原料采购、研发优势,优化经营,抢占市场,强化营销平台。 (2)国内产业准入门槛低,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中国羊绒加工企业同质化现象普遍存在,导致产能过剩,拼抢原料和大范围停产现象时有出现,同时因纺织企业的二手设备老化严重,资源利用率低。公司应抓住机遇,依托产业链,以先进的设备、良好的技术和优质品种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品牌优势。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注重将国内外生产的实际成果和企业的技术积累相结合,是公司高起点完成技术升级的又一次跨越,标志着公司在特种天然纤维业深加工领域跨入“高精细”加工阶段。 1、项目产品既可以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又可以满足公司国外纱线订单的需求,缓解了产能不足的压力,避免外协生产的风险隐患,大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本项目能与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科技支撑项目相结合,引进人才和精良装备,研制高端加工技术,实现企业持续的技术进步。 2、可有效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实施本项目建设,可加大科技投入,利用现有的资源和品质优势,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研发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3、山羊绒作为纺织品高档原材料,资源稀少,如何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资源做精做强产业,始终是公司技术研究和探索的方向。多组份精纺产品和粗纺产品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精纺产品一方面可减少原料用量,另一方面拓宽了羊绒的应用领域和产品范围,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有利于做强羊绒产业。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1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 2、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完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15:00 至2011年3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1年3月24日发布股东大会催告公告。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3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投建多组份特种纤维高档纺织品纺纱技改项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内容,以及2011年3月10日当天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所有文件。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至3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电话:0951-4038950-8934 传真:0951-4519290 联系人:陈晓非 徐金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82 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如本公司某股东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15:00 至2011年3月29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两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两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1年 3月 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1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25日以专人派送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珺主持,所有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0YCA1136号《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及公司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所有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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