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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6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1-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4281153股和占总股本比例17.8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 3月14 日。 一、限售股份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末完成定向增发,共发行股份537,281,153股,其中向大股东—华锦集团发行214,281,153股,向其他9名股东发行323,00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除华锦集团承诺定向增发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外,其他特定股东所持股份冻结一年,已于2009年1月解除限售。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613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142811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17.85%;占无限售股份的27.73%。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 年 3 月14 日。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200506367股,全部为上市流通股份。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四、解除限售的股东基本情况 1、 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形; 2、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存量股份的的情形; 3、 股改实施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解除限售外发生其它变化过程的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2007年公司定向增发股份,其中只有华锦集团在股改期间持有本公司股改限售股份399648848股,按期承诺,上述股份已于2008年12月1日全部解除限售。所余定向增发股份214281153股于本次解除限售。 五、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华锦集团没有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的计划。 华锦集团承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未来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 董事会 2011年 3 月 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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