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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1-019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3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的通知,楚江集团分别于2011年3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282,0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均价为17.226元/股;于2011年3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2%,减持均价为16.50元/股。楚江集团本次合计减持精诚铜业股份4,282,0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1%。

本次减持前,楚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77,918,6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57%。本次减持后,楚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73,636,6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6%,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1-020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诚铜业

股票代码:002171

信息坡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联系电话:0553-531323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3月9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楚江集团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精诚铜业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指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11436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402080000062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黑色金属加工、销售,高科技产品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代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1999年11月07日至2015年08月2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40207713969225
主要股东姜纯持股90.73%,王言宏持股9.27%
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3232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楚江集团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姜 纯董事长兼总裁中国
何 凡董事中国
王言宏董事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精诚铜业股份之外,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减持目的:楚江集团减持公司股票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决定的,是为楚江集团进一步拓展产业链、实现产业整合,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精诚铜业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精诚铜业控股股东,持有精诚铜业股份94,867,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58.19%。根据精诚铜业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权益分派方案,精诚铜业以2011年2月28日为股权登记日,于2011年3月1日实施了2010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精诚铜业总股本增至326,04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精诚铜业股份增至189,734,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58.19%。

2011年3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815,359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56%,减持均价为17.078元/股;

2011年3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0,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3.07%,减持均价为15.12元/股;

2011年3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282,021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39%,减持均价为17.226元/股;

2011年3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3,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92%,减持均价为16.50元/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合计减持精诚铜业16,097,38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4.94%。本次减持后至公告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精诚铜业股份173,636,620 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53.2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精诚铜业控股股东,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精诚铜业股份中有72,867,000股(除权后实际股份数量为145,734,000股)质押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占精诚铜业股份总数的44.7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1年1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8,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4.91%,减持均价为30.00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 纯

日 期:2011年3月9日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
股票简称精诚铜业股票代码0021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89,734,000股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8.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6,097,380 股 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4.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备注:不需要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 纯

日 期:2011年3月9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1-021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1年3月7日、8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1年3月9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3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公司说明如下:

1、公司声明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管理层核实: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集团”)的通知,楚江集团拟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除权处理)。(详见2010年12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截止2011年3月9日收盘,楚江集团减持精诚铜业股份情况如下:

2011年1月31日,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8,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4.91%,减持均价为30.00元/股。

2011年3月1日,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815,359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56%,减持均价为17.078元/股;

2011年3月2日,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0,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3.07%,减持均价为15.12元/股;

2011年3月8日,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1,282,021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39%,减持均价为17.226元/股;

2011年3月8日,楚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精诚铜业股份3,000,000股,占精诚铜业总股本的0.92%,减持均价为16.50元/股。

根据楚江集团前述通知内容,楚江集团在2011年6月15日前不排除有继续减持精诚铜业股份的可能,减持数量不超过7,902,620股。减持结束后,楚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仍超过50%,占绝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也维持不变。

5、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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