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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0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3名关联董事曹阳、黄成仁、胡德金先生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仅参加第四项和第五项议案的表决。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的股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及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交易标的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的股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二) 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针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为5,705.50万元;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为5,705.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三) 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过渡期内,交易标的如果实现收益,则收益部分由公司享有;如果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四) 交易标的权属转移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30日内,本公司以及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交易标的的移交和过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订和调整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在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与会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10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2011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15:00 至2011年3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2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7.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1年3 月22日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项的议案》。

此三项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1年3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1-009、2011-015。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23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股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818化工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18;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序号议案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1.00
1.1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购买方式、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方1.01
1.2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1.02
1.3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1.03
1.4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交易标的权属转移1.04
1.5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决议有效期1.05
议案二:审议关于方大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2.00
议案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项的议案3.00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

(4)在“委托股数”项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3月27日15:00 至2011年3月28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五、有关事项

1、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晓东、宋立志

电话:0429—2709065 传真:0429—2901152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   
1.1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购买方式、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方   
1.2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1.3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1.4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交易标的权属转移   
1.5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决议有效期   
议案二:审议关于方大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项的议案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件2: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   
1.1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购买方式、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方   
1.2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1.3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1.4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交易标的权属转移   
1.5议案一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之决议有效期   
议案二:审议关于方大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1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其中:1名关联监事李成涛先生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仅参加第四项议案的表决。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的股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及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交易标的与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交易标的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的股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交易对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二) 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针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为5,705.50万元;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为5,705.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三) 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过渡期内,交易标的如果实现收益,则收益部分由公司享有;如果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四) 交易标的权属转移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30日内,本公司以及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交易标的的移交和过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修订和调整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04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现已更名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大化工")。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 和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直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详见2010-039号公告)。

2010年7月30日葫芦岛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三款之规定,裁定:一、批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由于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让渡股票划转、分配等工作完成后申请复牌(详见2010-101号公告)。

2011年1月25日公司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依法定执行程序完成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次日完成了股东让渡股份的划转(详见2011-004、007号公告)。201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事宜(详见2011-009、015号公告)。

鉴于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与破产重整相关的权益调整与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事项,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公司股票"*ST化工"从2011年3月11日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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