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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12TitlePh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3月15日-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1年3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1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3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10《决议有效期》

(三)审议《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新华都集团、陈发树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所列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3月14日、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2264,证券简称:华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6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2.00
2.01《股票种类和面值》2.01
2.02《发行方式》2.02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03
2.04《发行数量》2.04
2.0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2.05
2.0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2.06
2.07《上市地点》2.07
2.0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2.08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2.09
2.10《决议有效期》2.10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3.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
《关于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陈发树先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6.00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新华都集团、陈发树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8.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9.00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15:00至2011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表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决议有效期》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华都集团、陈发树先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新华都集团、陈发树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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