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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传真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外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淮南新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出售所持有的上海新外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上海新外滩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安徽刘庄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新集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上述股权出售行为均将依照国有资产出售相关管理办法,以审计评估结果为转让定价依据,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交易。出售结果另行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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