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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1-01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3月10日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路机场信息大楼801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汪洋董事长 (六)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0年12月14日、2011年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6人,所持(代理)股份1,041,920,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1,041,920,8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1,041,920,8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彭商翁、孔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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