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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1-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9版)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外市场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在美国、欧洲、加拿大、香港等地完成子公司及相应渠道布局,且均已步入良好运营轨道,在澳洲等传统市场不断开辟新渠道、新品种,与日本双日株式会社全面合作,加强日本市场开拓。通过不断努力,公司近三年一期外销的销售占比分别为18.94%、34.77%、41.69%和43.12%,公司国际市场销售额和市场份额逐年上升。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横向比较 2009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
【注】:上述资料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2009年年报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09年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的主导产品为虾夷扇贝、海参和鲍鱼,通常上述产品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广阔,能够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盈利。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毛利率高,盈利能力强,具备较为突出的核心竞争力,与同行业其他企业比较而言,具有较强的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 2、趋势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养殖业、加工业毛利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较高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分别为40.49%、30.08%、27.91%和41.47%。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加工业,其中水产养殖业对公司毛利的贡献约占80%,是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水产加工业对公司毛利的贡献约占15%-20%。2008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2007年下降10.41个百分点,降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2008年主要产品虾夷扇贝、海参、鲍鱼销售价格同比降幅较大,以及水产进料加工业务毛利率下降综合影响所致,随着2009年公司主要养殖产品销售价格企稳回升和加工业务毛利率的企稳,公司主营产品综合毛利率与2008年相比变化不大,稳定在较高水平。进入2010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公司上半年主导产品虾夷扇贝、海参和鲍鱼销售价格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而使公司2010年上半年主营产品综合毛利率较2009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公司海水养殖产品主要为虾夷扇贝、鲍鱼、海参等营养价值丰富、产品附加值高的品种,因此养殖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近三年一期毛利率分别为56.85%、47.29%、54.13%和83.40%。2008年度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海水养殖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致使公司水产养殖业毛利率下降9.56个百分点。随着国内外整体经济的复苏,公司主要养殖品种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销售价格稳步回升;同时随着公司养殖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公司成本控制能力的提高,海水养殖产品单位生产成本逐步下降,2009年以来公司养殖业务的毛利率持续回升,维持在较高水平。 2010年上半年,公司养殖产品毛利率达83.40%,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①公司养殖产品销售价格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养殖产品虾夷扇贝为例,虾夷扇贝鲜活品单位平均售价从2009年的18,369.96元/吨提高至2010年上半年的23,697.26元/吨,增幅达29%;②公司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公司水产养殖主导产品为虾夷扇贝、海参和鲍鱼,其中虾夷扇贝和海参的毛利率较高,一般保持在60%以上,而鲍鱼毛利率较低,一般在25%以下且集中在下半年销售,致使公司2010年上半年水产养殖行业毛利率显著高于2009年水平;③公司2010年出售加工品中原料来源于自产的数量大幅提升。随着公司海珍品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自2009年逐步加大了用于转加工海产品的数量,并主要在子公司永盛水产公司进行。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上述内部销售需抵销的成本(金额大小取决于内部销售规模及对外销售比例)冲减当期养殖业务成本,由于上述加工品大量于2010年实现收入(作为加工业务收入),当期内部销售抵销成本达3,859.49万元,因而使公司养殖业务2010年上半年水产养殖毛利率出现较大增幅。 近三年一期公司水产加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00%、12.95%、11.75%和20.68%。2008年公司加工业务毛利率较2007年下降了5.05个百分点,其主要系外购原材料成本上升影响所致。随着2008年以来经济危机负面影响的逐步消除,公司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水产加工产品销售价格稳步提升,同时对内公司也加大了加工产品单位加工成本的控制,并且自2009年起,由于公司水产养殖产品产量大增,自产养殖产品进入加工环节量有所加大,从而使公司2010年上半年加工产品毛利率较2009年出现了较大增幅。 由于公司养殖和加工两项核心业务均有着较好的毛利率水平,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水平也相对较高并保持稳定的良好趋势。 (四)公司利润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良好。从利润构成来看,营业利润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6.30%、96.93%、91.56%和101.40%,是发行人利润的主要来源。 (五)公司经营成果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771.60万元、12,521.98万元、20,658.64万元和16,962.29万元,2008年公司净利润较前期有所下降主要受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公司海水养殖和加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同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支出同比增幅较大综合影响所致。2009年以来,随着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及市场需求的大幅度上升,公司主导产品销售价格稳步回升,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受上述因素的影响,2009年公司取得的净利润较2008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显示出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及良好的成长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8年及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前年增长57.04%、50.28%。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基本呈同步增长,2008年主营业务成本增幅明显高于主营业务的增长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滑的影响。2009年以来,公司通过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效地加大产品成本的控制,经营效益与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2、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注】:费用率=费用支出金额/相应期间营业收入总额 近三年一期,公司三项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92%、16.34%、14.33%和16.49%,保持在合理水平,表明公司在保持营收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对费用支出进行了较好控制。 (1)销售费用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广告费、差旅费、物流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08年较2007年增加1,981.48万元,2009年较2008年增加3,383.1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为扩大产品销售,逐步实施了改善销售平台、完善销售网络、扩大自行销售等销售基础工作建设导致销售人员和销售费用增加,以及为强化品牌建设而扩大广告、宣传等费用支出所致,总体看来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办公费用、折旧费、业务招待费、中介咨询费、研究与开发费用等。2007年、2008年及2009年,公司管理费用支出规模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为强化内部管理,公司逐步增加管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流程再造,同时随着异地养殖业务的开展,逐步在异地增设管理部门,因而导致工资性费用、日常经费等管理费用的增长。2007年、2008年及2009年,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工资支出金额分别为1,037.27万元、2,692.52万元和3,944.83万元,为公司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3)财务费用 由于公司海水养殖和海产品加工业务需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公司运营资金除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外,还需通过外部融资解决部分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公司长短期借款所支付的利息,2008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1,268.67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主导产品的养殖规模和加工业规模大幅扩大导致长短期借款增加所致。2010年上半年财务费用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流动资金需求上升而增加向银行贷款导致利息支出有较大增幅所致。总体而言,公司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对联营企业翔祥食品公司所产生的投资损益。总体看来,投资收益对公司的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4、营业外收支 单位:万元
近三年一期,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650.39万元、434.44万元、2,584.07万元和-269.97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0%、3.07%、11.38%和-1.40%,占比较低。 公司2009年营业外收入中,除1,106.75万元政府补助外,另包括2,034.58万元补偿及土地收储收益,其具体构成为:①长海县驻岛部队铺设的海底电缆因经过公司所属的海域,故给予公司补偿413.58万元;②公司原下属子公司耕海地产2009年与大连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地产项目,并已投入资金进行前期平整清理,后因该公司所拥有的项目土地被政府收储,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耕海地产获得收储收益1,621.00万元。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为公司营业外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近三年一期,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83%、2.58%、10.65%和-1.20%,表明公司较高的盈利水平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盈利不存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重大依赖。 (七)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计21,674,796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6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3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799,972.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794,999.31元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004,973.0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674,79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54,330,177.09元。 (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如下项目:
上述两个项目全部由发行人进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79,980万元,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已进行先期投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替换前期自筹资金的投入。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情况如下: 全 称: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4-34000104000215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獐子分理处 全 称: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12015200100530003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獐子分理处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对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獐子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或透明的原则,獐子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股票分配过程合规,獐子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律师对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方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21,674,796股股份已于2011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1年3月1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1年3月14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2011年3月14日起十二个月。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辉波 保荐代表人: 曾年生 江成祺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3月11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许 航 刘 维 负责人: 管建军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011年3月11日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董群先 姜 韬 法定代表人: 梁青民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二、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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