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25版)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6,188.74万元,净利润9,328.7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58.81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1,579.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0,655.34万元,每股净资产10.34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1.21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审(2011)GF字020055号审计报告确认。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020055号”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95,075,785.1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07,578.52元。截至201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7,293,389.94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7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配现金股利 62,4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4,893,389.94元滚存转入下一期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 10股,转增后,母公司资本公积金由498,488,275.49元减少为 420,488,275.49元,总股本由 78,000,000.00股增加至156,000,000.00股。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七、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1-00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1410号文“关于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7.35元。截至2010年1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3,3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28.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04.3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GF字第02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直接相关费用335.0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拟募集资金16,756万元投资于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三个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按计划正常进行,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注①: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付款计划系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编制,但在实际中更多地采用分次付款方式,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由于采用分次付款方式而延迟付款的金额为939.5万元。调整增加此项后,累计投资额为5,487.34万元,实际投资进度已达到91.06%。 注②: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付款计划系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编制,但在实际中更多地采用分次付款方式,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由于采用分次付款方式而延迟付款的金额为442.00万元,调整增加此两项后累计投资额为3,227.38万元,实际投资进度已达到71.29%。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四、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完成日期,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五、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由于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延期,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都可以采取相应的替代措施暂时予以解决,所以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大。 六、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修订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式。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实施主体以及地址均未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已就相关事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议,遵循了公开、诚信原则,不存在危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北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进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人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1-00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1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 (三)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 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许顺孝、陈善昂、汤金木将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 -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399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林晓浙 联系电话:0592-5701172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1-00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1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0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成辉先生、独立董事陈善昂先生、董事会秘书林晓浙女士、财务总监吕永明先生、保荐代表人黄峥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1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1410号文“关于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7.35元。截至2010年1月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3,3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28.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04.3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GF字第02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直接相关费用335.0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0,146.53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1,005.1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置换日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金额5,940.13万元,其中800.00万元系对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根据招股意向书该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共计1,500.00万元,2010年本公司共计投入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2月25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8750012054000105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161080100100059286。其中账号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87500120540001054的专户,仅用于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号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161080100100059286的专户,仅用于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和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及备案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0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3月29日,公司以25,988,678.2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0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7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1,511.88万元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30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14.3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2.50万元,系为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支付的评估费。 2、2010年11月18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5,150.34万元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2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9万元。 3、201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2,713.40万元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2010-053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53万元。 4、201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507.00万元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4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9万元。 5、201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660.00万元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5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84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0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0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2010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 年度,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注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达产后,新增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UPS14000台套,年销售收入25,000万元(含税),年税后利润2,356.46万元。该项目在2010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0年按达产产能70%的一半计算,2010年预计新增产量4900台套、新增销售收入8,750万元(含税)、新增税后利润824.76万元。2010年7-12月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实际新增销售收入10,978万元(含税),实际新增税后利润1,167.81万元。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