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11年3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07”,证券简称为“国债1007”,是2010年3月发行的1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68元。 二、本所从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3月25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3月2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3月25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