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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3.15” 理财需防“八大陷阱” 2011-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蒋占刚
在全民理财时代,名目繁多的理财方式和投资途径背后可能暗藏着华丽的陷阱。笔者总结了八个理财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揭露多种陷阱。 典型案例之一:网银频繁遭遇被盗。前不久,近5万名中国银行网银用户被短信要求登录www.boczs.com这一钓鱼网站升级,而中国银行的真实网址为www.boc.cn,不少用户因为误登录钓鱼网站被盗取大量现金。 点评:目前多数银行网银已加入新的安全保护功能,但重要的还是客户自身要谨防个人信息被盗,包括卡号、账号、密码、动态口令码等。切勿点击可疑链接,尽量手动输入正确网址登录合法网站,谨防输入短信、电话、网站页面提示的网址。 典型案例之二:基金公司偷改分红条款。2009年,南方稳健贰号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袁近秋提出,南方基金不顾申请人明确选定“现金分红”这种红利分配方式的意愿,擅自将申请人应当分得的红利进行再投资,给申请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共计6.6万多元。 点评:投资者需要现金,完全可以不依靠基金分红的方式来实施,可以直接赎回一部分基金份额就可以做到,但如果合同遭篡改,就难以实现,所以投资者应该随时关注分红等情况。此外,基金分红时计算分红金额、划账等有成本。 典型案例之三: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夸海口。宋女士于2007年12月21日在中信银行一分行购买名为“中信理财之蓝筹计划2号’的理财产品,产品编号为P07C80101,该产品期限两年,产品现已到期,收益亏损4.51%。”投诉人宋女士如是说。该产品存在夸大收益等违规行为,产品说明书上募集资金为20亿元,实际运作金额却为30多亿元,实际运作一个月时就现近10%的亏损。 点评:理财产品“夸大收益”、“规避风险”的营销方式多有发生,目前,除了申购新股外,银监会已叫停银行其他涉股理财产品。不要单纯依据收益高低选择购买产品,一定要看清产品说明书中是否已注明产品属高风险。 典型案例之四:黄金T+D被银行强行平仓 去年,国际金价大涨,各银行纷纷推出黄金T+D业务。8月31日,因上交所黄金延期品种价格剧烈波动,从开盘的271.90元涨至289.32元,致使民生银行交易系统对保证金不足的客户自动平仓。这一“强平”事件,令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点评:这分明显示出客户在金融环境中实为弱势群体。对投资者来说,良好心态才是“炒金”关键。 典型案例之五:银行理财产品变保险。去年4月,肖女士60岁的老母亲带积蓄去建行存钱,当时,一工作人员建议买一款期限3年的理财产品,只要将钱存满3年,就会得到高额分红。1年后,该工作人员来提醒续保,肖女士的母亲才了解到自己购买了3份新华人寿的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如果不续保,就扣除30%的退保费。 点评:误导销售不时发生,提醒银行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了解产品,阅读细则条款,当面咨询。 典型案例之六:旧车保险卖出新车价。“我在上车险时,并没有人主动告诉我车损险是按新车购置价定保,更没有人提示我可以有别的投保方式。”车主杨先生愤愤地表示,车子开了好几年,已经旧了,可车损险却一直都是按新车购置价计算。 点评: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按新车收取保费,出险后应也按新车的价格来理赔才算合理。但是,车辆实际发生全损后按照车的实际价值赔付,这显然有失公平。多方专家建议完善车险细则,加强行政监管,遵循适度向消费者倾斜的理念。 典型案例之七:基金老鼠仓事件。国海富兰克林也因MSN聊天记录被曝出老鼠仓事件,同时深陷这次MSN旋涡的还有申万巴黎基金。虽然国富中国收益基金原基金经理黄林被立案调查,而该公司却表示这与公司经营无关,留下的老鼠仓也只能由基民承担。 点评:基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和基金经理应负有直接责任,基金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督察长、独立董事均要负间接责任。相关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典型案例之八:外资银行理财让投资者巨亏。2007年9月,易女士看到东亚银行某支行在某报纸刊登的理财产品“利财通1号”广告,广告内容是紧跟“港股直通车”,事实上“港股直通车”根本未获批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银行没有出示合同的重要部件能体现高风险非保本的“条款与章节”下,易女士签字表示阅读并购买。 点评:挂钩股票的理财产品从来就是高风险,销售人员没有提示风险,造成投资者被误导,责任难卸。 (作者系招商银行湖南省株洲支行工作人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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