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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1-06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上午在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董事李中秋先生和陈志刚先生因事务繁忙委托董事江艳军先生参会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唐崇银先生主持,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视讯业务规模逐步壮大、武汉注塑业务和保丽龙业务日常经营需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计划2011年度银行借款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目投资借款另行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7)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8)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0-0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视实际情况需要为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度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此相关的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召开了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7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5日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18164.31万元人民币 股东持股情况: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它硬件、电脑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等。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9亿元,负债总额为¥2.5亿元,净资产为¥4374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利润总额¥855万元,净利润¥6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18亿元,负债总额为 3.26亿元,净资产为¥1.92亿元;2010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约¥4.78亿元,利润总额约¥4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视讯整机业务、注塑件生产业务、保丽龙(轻型材料包装)生产加工业务,是我公司工业生产的支柱企业,对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担保金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055200美元,约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2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1-0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1年3月12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352206 传真:(0755)83323160 地址:深圳市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612室 邮编:51803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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