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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1-00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11日 2.召开地点:天津泰达国际会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赵健 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11日在天津 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28280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590,058.4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84,396,587.14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3,986,645.55 元。因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所已为公司服务二年。 赞成128280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冯科述职报告;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宁维武述职报告;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田昆如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于2011年2月18日公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姓名:孙学亮 邢汝玖 主任律师:安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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