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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四只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14日 2011-03-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以在中信证券49家已经运营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主要分布在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等沿海发达地区。 3、中信证券的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证券 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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