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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0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1年3月11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刘澄清先生、刘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76.40万元,较上年同期53,163.82万元,增长40.09%。实现营业利润3,346.45万元,较上年同期3,921.22?万元,下降1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8.40?万元,较上年同期3,512.77?万元下降19.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8,384,027.45 元,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29,897,137.7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989,713.7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8,119,789.91元,扣除2010年分配2009年度现金股利 29,400,000.00元,2010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114,103.58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经营管理体系,能较为及时、有效地对待和控制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的管理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规范运作情况良好,信息披露基本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按法定程序决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的议案》。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0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1年3月11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76.40万元,较上年同期53,163.82万元,增长40.09%。实现营业利润3,346.45万元,较上年同期3,921.22万元,下降14.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8.40万元,较上年同期3,512.77万元下降19.20%。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8,384,027.45 元,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29,897,137.7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989,713.7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98,119,789.91元,扣除2010年分配2009年度现金股利 29,400,000.00元,2010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114,103.58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完成后,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仟万元增至人民币1.6亿元。此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1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12日-2011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1年4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6、《关于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1年4月7日—2011年4月8日,9∶00 至12∶00,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15:00至2011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星、朱孟勇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0755-86028268-8525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 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1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23日下午13:00-1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魏连速先生、独立董事刘勇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星先生、保荐代表人罗腾子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1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文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顺电子”)于2009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378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69.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708.65万元。截止2009年8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鹏所验字[2009]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第222 页披露的内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项目由宇顺电子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宇顺)组织实施。长沙宇顺目前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项目目前的实施进度,为了保证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正常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长沙宇顺实施第二次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增资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长沙宇顺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6亿元。此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公司审议程序 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的议案》;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向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增资人民币1亿元完成后,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6亿元。此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向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进行增资,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本次用募集资金向长沙宇顺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3、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的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宇顺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宇顺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对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1-01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09年8月17日至19日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78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为人民币:272,580,000.00 元,于 2009 年8月2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年8月28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98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086,500.00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37,306,382.06元。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08 年 1月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本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公司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初始情况如下: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银行账号:0142100442432,存放资金84,402,424.53元。2010年10月19日将其中活期存款7,000.00万元转定期存款。定期存单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银行账号:4000020329200262811,存放资金36,447,040.35元。2010年11月16日将其中活期存款3,500.00万元转定期存款。定期存单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银行账号:3101014210009948,存放资金16,057,050.42元。2010年6月23日将其中活期存款1,000.00万元转定期存款。定期存单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1)部分变更“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2009年10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变更“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招股说明书》中由长沙宇顺在长沙高新区岳麓谷科技新城之宇顺工业园实施的“8条中小尺寸TFT-LCD模组生产线项目”中的2条生产线(含配套的TFT面板后制程生产线)改由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在公司新租赁的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长圳社区第二工业区第21栋厂房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36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线设备及配套流动资金。此次加快实施的TFT-LCD模组生产线计划于2009年11月份购买设备,2009年底投产。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已实施完成。 “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的其余部分,公司将尽快在长沙宇顺组织实施。 (2)变更长沙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09年1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宇顺土地置换暨变更长沙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宇顺电子长沙募投项目—“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长沙高新区岳麓谷科技新城桐梓坡路以北、高宁路以西、长方路以南、原湖南三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东地块”改为“长沙高新区岳麓谷科技新城桐梓坡路以南、东方红以东、长虹路以北地块”。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2010年2月5日,公司从募集资金提取置换先期投入款项5,511,800.00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除2010年11月4日财务人员误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付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租金399,866.76元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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