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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07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通讯表决)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其中李锦华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监事、高管人员列席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通过《关于取消收购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1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材仓储租赁、物流服务,共同经营建设上海福人木材交易中心。本次交易出让方为自然人谢艺仁、吴文宪、周逊球,本次出让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均分别为24.46%、15.98%、14.56%,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3,836.34万元、2,506.03万元及2,282.88万元,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2,723.17万元、1,778.87万元及1,620.46万元。 本公司原计划通过自有资金结合并购贷款的方式进行上述收购,并已于2011年1月底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4,436万元。由于国家采取的货币政策趋于紧缩,公司在申办并购贷款过程中发现,相关银行对公司此项目的并购贷款审批难度很大,并且即使取得并购贷款,资金成本也将大大高于预期。经与谢艺仁、吴文宪、周逊球协商,对方同意取消原收购协议,并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436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收购项目,并与谢艺仁、吴文宪、周逊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合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08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本次交易出让方为自然人谢艺仁、吴文宪、周逊球,本次出让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均分别为24.46%、15.98%、14.56%,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3,836.34万元、2,506.03万元及2,282.88万元,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2,723.17万元、1,778.87万元及1,620.46万元。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材仓储租赁、物流服务,共同经营建设上海福人木材交易中心。 本公司原计划通过自有资金结合并购贷款的方式进行上述收购,收购总价为人民币14,747.75万元,并已于2011年1月底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4,436万元。由于国家采取的货币政策趋于紧缩,公司在申办并购贷款过程中发现,相关银行对公司此项目的并购贷款审批难度很大,并且即使取得并购贷款,资金成本也将大大高于预期。 本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收购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55%股权及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详见2011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1-007】号公告),并于当日与谢艺仁、吴文宪、周逊球(以下简称"乙方三成员")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各方同意,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解除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三成员于2011年1月19日分别签署的上海福人仓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上海福音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即全部6份《股权转让协议》均予以解除。 二、全部6份《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各方对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均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三、乙方三成员理解并同意不向甲方追究解除合同的责任,并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归还已支付的首付款4,436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乙方三成员退还的部分首付款2,000万元,乙方三成员表示将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归还剩余款项2,236万元。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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