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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1- 01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14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工业区顺络工业园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1年2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08,04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60%。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0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霍庭、刘胜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1-00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4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金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公司在如下商业银行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将尽快与上述商业银行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将严格遵循有关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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