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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固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8.87亿元,实现营业利润6,591万元,利润总额6,720万元,净利润为5,0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18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7,63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3,499万元。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1]10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559.99万元。减去派发2009年度现金分红1,020万元,以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5.99万元后,加上年初5,448.75万元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7,632.75万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股本总数30,600万股为基数,按照股权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18万元,尚余6,714.75万元,结转下一年。 本议案提请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出具了立信大华审字[2011]10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提请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黄固喜先生、黄韬先生、张健江先生共同决定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的经营特性,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黄固喜先生、黄韬先生、张健江先生共同决定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亿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具体授权内容包括:各银行的授信申请金额、融资币种、期限、担保方式(仅限于对上市公司授信的担保)、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并签署相关授信申请决议,并在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上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如《关于公司201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则可实施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签署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申请的议案》 依据《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金融衍生产品发生合计超过1亿美元或者单笔超过500万美元,则上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考虑到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呈高速发展态势以及办理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的便捷性,董事会决定,如金融衍生产品发生合计不超过2亿美元或者单笔不超过1500万美元,则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考虑到公司申请办理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的时效性,总经理黄壮勉先生计划授权黄韬先生、张健江先生独立签署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申请。 2010年度相关金融衍生产品的具体情况将于2011年3月18日前公告。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内蒙古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锡林郭勒盟飞马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 登记的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经营范围: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外投资的议案 》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今年计划大力发展能源项目的物流平台建设,并在全国各地投资设立子公司。为提高效率,根据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属资源能源行业物流平台建设的投资且投资运用资金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单项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的对外投资作出决定,并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决议。公司管理层需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及办理进展。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2010年7月14日财政部财会(2010)15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之规定,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以下变更: ①变更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计量政策 变更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变更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②变更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股东分担当期亏损的处理方法 变更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变更后: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议案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上述第2、3、4、5、6、7、8、9、10、12、14、15、16号议案。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1-0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请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末的财务状况和2010年度的经营状况。 本报告提请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请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本报告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1-00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6,663万元。(含本次担保:3,000万元,另加已经生效的担保13,663万元) ●本公司累计生效的对外担保总额:18,433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马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牡丹路60号514-515室 法定代表人:印健 成立时间:二○○七年四月三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矿产品(除专项审批)、汽车零部件、五金工具、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具体见许可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棉花收购)、鞋帽、工艺品、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木制品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除危险品),物流服务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珠宝首饰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的控股权。 经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669.22万元,净资产为6,864.90万元,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916.55万元,净利润为1,439.8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飞马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因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以及为此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木桥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为其业务经营发展提供重要的信贷支持。 公司因此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飞马国际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生效的担保数量为18,433万元,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47,371万元的38.9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1-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2010年12月31日 2、变更原因: 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财会[2010]15 号)的规定。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①变更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计量政策 变更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变更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②变更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股东分担当期亏损的处理方法 变更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变更后: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影响 (1)对以前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无。 (2)对以前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无。 (3)对本期资产及损益的影响 无。 5、审批程序: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002210 编号:2011-00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内蒙古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锡林郭勒盟飞马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2011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到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3)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项对外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出资主体,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2)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锡林郭勒盟飞马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拟设地址:内蒙古多伦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运输咨询业务,物流信息服务。气车零部件,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矿业投资,矿产品销售等。 上述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设立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设立子公司是为了建设能源行业物流运输平台,为公司资源能源行业供应链业务提供配套服务。 (2)存在的风险: 设立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旨在为公司资源能源行业供应链业务的拓展建设配套的运作平台,扩大公司在西北地区的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及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五、其他 公司将及时公告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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