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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戚金兴董事长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郑贤祥先生、陈国荣先生、汪祥耀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的经营规模及合作开发项目的情况,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详情请见公司2011-012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度公司取得良好业绩,实现营业收入621,808.34万元,比上年增长119.44%;实现营业利润总额193,950.71万元,比上年增长130.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620.56万元,比上年增长50.11%;每股收益0.71元。截止2010年末资产总额为2,969,989.95万元,较2009年末增长56.23 %。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1,352,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3月1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2011-014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1〕89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 年召开2011 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下列情形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2011-015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不超过100 亿元人民币。 2)、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对项目公司的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70 亿元人民币。 3)、对项目公司的投资不高于项目公司开发的经营性土地金额,投资金额以注册资本金和资本公积的形式投入,以购买经营性土地金额为限。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1-016号公告《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6日(星期三)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5日— 2011年4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5日15∶00至2011年4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1年3月30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9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土地储备投资额度及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撤销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撤销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已于2011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1-003号公告。 第1至第8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6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不采用累计投票制。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1年4月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1年3月31日—2011年4月1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44; 投票简称为:滨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注:“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九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注: 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 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队议案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 年4月5日15∶00至2011年4月6日 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的经营规模及合作开发项目的情况,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1,352,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现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于2008年5月19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3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218,600,000.00 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35,340,000.00 元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 年5 月22 日划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庆春支行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9005601040009961)1,183,260,000.00 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 14,250,75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009,2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东方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浙天会验[2008]第4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7,490.4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415.21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35,900.00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52,612.46万元,累计投入承诺项目金额为113,518.12万元。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134.30万元,累计投入承诺项目金额为117,652.42万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结余4.80万元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08年6月27日经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08年6月19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阳光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庆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杭州阳光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杭州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在本期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开发区域及开发面积的逐步增加,项目合作开发模式趋于多样化,为了更加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提供与公司实际欠款情况更相符的会计信息,拟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依据应收款项信用风险更恰当地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未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账龄分析法
2) 其他计提方法 属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体间的(母子公司之间或子子公司之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其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 账龄分析法
3) 余额百分比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本次变更调增2010年度当期净利润49,885,051.6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424,701.60元,影响少数股东损益460,350.00元,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利性质发生变化。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的经营规模及合作开发项目的情况,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开发区域及开发面积的逐步增加,项目合作开发模式趋于多样化。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目前的经营规模及合作开发项目的情况,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8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下列情形公司将按与合作方的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子公司: (1)、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房屋开发(三级),商品房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0,750,696.15元,净资产190,711,091.14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408,251.50元,净利润97,974,921.8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杭州金色蓝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5,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西湖区天目山路398号,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5,712,599.10元,净资产506,146,221.32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4,015,336.00元,净利润-265,351,536.5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3)、绍兴滨江镜湖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1日,注册资本4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绍兴市灵芝镇界树村,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86,584,812.91元,净资产469,670,266.19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8,769,524.5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4)、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73号,法定代表人:朱立东,经营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房产代理;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535,253.11元,净资产4,864,424.33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327,155.03元,净利润-514,766.52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5)、杭州万家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9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610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523,661,580.37元,净资产895,646,531.33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47,094,271.44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6)、杭州友好饭店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前身为中日合作企业杭州中日友好饭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2005年滨江集团通过拍卖获得其产权后变更设立为杭州友好饭店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53号,法定代表人:朱立东,经营范围:服务:住宿、餐饮、咖啡室、酒吧、棋牌、理发、非医疗性美容,足浴(有效期至2010年6月27日),承办会议、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百货;零售:卷烟、雪茄烟(有效期至2011年2月21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9,363,489.58元,净资产197,634,670.65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55,597,967.63元,实现净利润-2,142,440.0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7)、杭州万家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出资8,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房开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367号,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4)32号地块,杭政储出(2005)52号地块。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2,419,626.41元,净资产290,482,375.71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921,875.00元,实现净利润265,482,375.7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8)、杭州千岛湖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4,900万元,公司出资4,4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68号,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86,502,972.45元,净资产89,659,670.12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7,609,807.00元,实现净利润51,824,349.28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9)、杭州千岛湖滨江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注册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68号1幢,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在千岛湖镇辉照山筹建住宿、中西餐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5,872,875.23元,净资产44,533,162.23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898,615.9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0)、杭州阳光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4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公司出资11,9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浙江城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0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注册地址:上城区兴隆路20号东楼222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97,759,444.14元,净资产1,167,763,527.18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68,023,576.00元,实现净利润973,099,153.28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1)、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专项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5)54号地块,商品房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187,538.49元,净资产100,288,464.74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4,999,682.00元,实现净利润302,631,113.4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2)、杭州滨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38,914.0188万元,公司出资19,457.009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杭州绿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添惠置业有限公司各出资9,728.5047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5%,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32号,法定代表人:寿柏年,经营范围:对杭政储出[2006]20号地块开发(除国家限制或禁止类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23,190,664.19元,净资产385,925,723.25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611,050.88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3)、杭州滨江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2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注册地址:萧山区湘湖农场场部,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39,044,803.56元,净资产299,148,740.98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301,818.5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4)、东方海岸(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4日,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公司出资11,2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杭州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8,7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9%;浙江大华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5%;自然人宋复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5%。注册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601号299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筹建: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乌嘴洞岛地块(淳土让字[2007]22号)从事普通住宅的建设、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22,787,489.33元,净资产167,099,717.35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52,258,903.0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5)、杭州滨江城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95,000万元,公司出资9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108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94,029,280.30元,净资产948,612,280.30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340,998.3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6)、杭州滨江三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公司出资15,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4,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110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54,809,681.12元,净资产261,948,496.74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37,478,888.3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7)、上虞亚厦金色家园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18,600万元,公司出资9,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注册地址: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1,408,684.62元,净资产182,722,056.63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3,120,380.63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8)、杭州滨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90,000万元,公司出资6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双菱路2号288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84,454,044.74元,净资产899,704,044.74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295,955.2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19)、杭州曙光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注册资本9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路1号325室,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51,881,988.23元,净资产899,881,268.23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18,731.77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0)、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注册地址:衢州市衢江北路1号营业用房西厅,法定代表人:吴忠泉,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27,950,115.53元,净资产47,760,197.30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35,786.90元,实现净利润-3,986,014.3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1)、绍兴滨江蓝庭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6日,注册资本2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绍兴市灵芝镇界树村,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1,038,422.81元,净资产259,908,422.81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91,577.19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2)、上虞滨江城市之星置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50,500万元,公司出资2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上虞市创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注册地址:上虞市章镇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朱慧明,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802,555.01元,净资产504,802,555.01元;2010年度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97,444.99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80亿元,系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80亿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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