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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3月12日9时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周才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6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1-015号文。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樊高定由于其配偶为受财务资助子公司的股东而回避表决。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1-016号文。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持有的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议案简称“海螺型材”)33,954,545股股份已于2008年3月可全部上市流通。根据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海螺型材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分次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海螺型材股份,以获得现金股款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本次授权有效期限1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2010年3月30日起至2011年3月29日有效)。 截至本议案审议时,公司董事会尚未出售上述海螺型材股份。故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规定的有效期满后,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份,授权有效期限1年。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11年3月11日召开了工作会议,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核《关于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会任期正处于“十二五”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提高公司薪酬管理水平,并为实现长远战略目标提供有效保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确定第四届董事、监事任职期内的年度薪酬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1年2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符合资格的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周才良、吴子富、江挺候、喻波、葛亚飞、徐家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骆家駹、樊高定、文宗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到任。有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1-017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于2011年3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附件: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周才良,男,中国国籍,1963年2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2003年4月起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2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才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持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1,585万股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才良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吴子富,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会计师。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4月至2008年2月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子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江挺候,男,中国国籍,1967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8年2月,历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董事、副总裁;2008年2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挺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000股,持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170万股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挺候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喻波,男,中国国籍,1970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曾任上海华特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北京恒帝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年2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喻波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喻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葛亚飞,男,中国国籍,197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2005年10月至2007年5月任江苏风神空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市场总监;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公司下属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起任公司环境优化与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 葛亚飞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葛亚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家新,男,中国国籍,1966年12月生,工学博士,EMBA(在读),研究员。曾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制冷空调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院长助理兼资本运营与战略规划部部长。 徐家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家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骆家駹,男,中国国籍,1964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华隆进出口公司董事长,江苏华隆兴进出口公司董事长,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师、总裁,北京凯姆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会长。 骆家駹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骆家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樊高定,男,中国国籍,1949年10月生,上海机械学院制冷与低温技术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次、三等奖三次;安徽省科学技术重大成就奖和合肥市首届科技杰出贡献奖各一次。曾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长、中国制冷学会副理事长、安徽省科协副主席,并在全国多所重点院校担任兼职教授。 樊高定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樊高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文宗瑜,男,1963年8月生,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著名青年经济学家;兼任全国九省市经济顾问,四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多家集团公司的财务顾问。博士毕业后长期在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作,主要从事政策研究与管理咨询工作,现任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其长期潜心于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具体运用的研究,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应用经济学体系建立有很大影响作用,被推崇为中国应用经济学的杰出代表,是国资管理、资本运营、产权制度、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等领域的专家。到目前为止,已出版著作12部,发表文章300余篇,出版与发表的研究成果已近600万字。其参加了一系列重大法律法规、条例的讨论起草工作,所撰写的大量内部报告,对某些政策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国内经济学界与企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文宗瑜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文宗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3月12日13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加现场表决监事4名,发出表决单4份,收到有效表决单4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代行监事会主席职务的监事孙存军先生主持,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1年3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第三届监事会拟提名:汪余粮、沈晓祥、杨光军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到任。有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 另外,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孙存军、郭伟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3年,自第四届监事会成立之日起到任。有关职工代表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2。 有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生效。上述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6日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汪余粮,男,中国国籍,1953年12月生,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EMBA)毕业,会计师职称。曾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本部部长、审计部长、财务总监,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盾安精工集团副总裁;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余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持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60万股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00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汪余粮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沈晓祥,男,中国国籍,1970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04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杭州赛富特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起兼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晓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持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沈晓祥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光军,男,中国国籍,1968年1月生,浙江大学成教分院文秘与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2004年11月起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6月至2010年4月任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杨光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光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2: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孙存军,男,中国国籍,1968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盾安控股集团化工事业部审计专员;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总监。 孙存军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存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郭伟萍,女,中国国籍,1964年11月生,大专,统计师职称,曾任盾安控股集团行政管理课科长,现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部总监。 郭伟萍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伟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为零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1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章程》及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提出公司2011年度财务资助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浙江诸暨盾安换热器有限公司、杭州赛富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珠海华宇金属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华信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华超金属有限公司均已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对其进行财务资助无需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10年对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尚未到期,到期后继续对其财务资助将另行公告。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公司向合肥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控股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1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合肥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7日,注册资本700万元。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38.14%的股权,曹叶华持有1.86%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军用空调及特种空调的设计制造、销售。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062.63万元,净资产1,310.26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61.71万元,净利润146.13万元。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财务资助对象涉及的少数股东为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及曹叶华,其中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公司5,464,000股股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叶华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樊高定先生的配偶,故樊高定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回避表决。 鉴于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合资方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及曹叶华资金实力有限,要求其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可操作性很小,而公司作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各子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考虑到财务资助对象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等级等,独立融资的成本较高,而本公司统一融资更具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以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 (二)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 财务资助对象合肥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看好,收入来源可控,货款回笼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 鉴于盾安环境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监管模式,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盾安环境公司2010年度发生了最高资助额为6.86亿元的财务资助行为。为继续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实际资金使用规模,现提出2011年度财务资助额度为1000万元,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因此我们认为此财务资助行为是公允的、合理的。 而鉴于财务资助对象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盾安环境拟提出的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鉴于盾安环境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监管模式,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 盾安环境公司2009年度发生了最高资助额为6.86亿元的财务资助行为。为继续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实际资金使用规模,现提出2011年度财务资助额度为1000万元,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子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因此我们认为此财务资助行为是公允的、合理的。 而鉴于财务资助对象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财务资助的合计余额为32,908.39万元,上述余额占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6.70%。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合肥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319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空调配件、燃气具配件、汽车农机配件、电子设备和部件、五金配件、铜冶炼。目前主要从事截止阀、四通阀等空调制冷配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盾安禾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才良,注册资本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等产品。 盾安国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上述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开展国际贸易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货款回笼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且本次提供担保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良好的资信评级,故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72%,总资产的5.5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2,4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担保将于2010年5月24日到期;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1,084.77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70%,总资产的4.04%。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子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1-01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会议时间:2011年4月8日13:00(星期五)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1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聘用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 9、《关于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周才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吴子富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选举江挺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选举喻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选举葛亚飞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选举徐家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7)选举骆家駹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8)选举樊高定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选举文宗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汪余粮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选举沈晓祥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选举杨光军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第1-6项议案,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1年3月15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上述第7-11项议案,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1年3月1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其中第10和11项议案均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骆家駹先生、杨炎如先生与文宗瑜先生将分别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6日、2011年4月7日,每日9: 30-11: 30、13: 00-16: 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18楼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波、王靓 联系电话:0571-87113776、87113558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18楼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议案10、议案11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计表决票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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