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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桥梁支座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1-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卖方")于2010年12月23日收到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本公司成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第C03号物资采购中标单位。项目中标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公告编号:2010-033。 近日,本公司与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签订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新铁-建物-013,以下简称"本合同"),现将上述合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2010年12月28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 卖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价格:¥96014607.00元(大写:玖仟陆佰零壹万肆仟陆佰零柒元整) 4、结算方式: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计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卖方将上述所列单据送交买方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5、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6、履约保证金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于2009年10月,法定代表人唐士晟。 经营范围:兰新二线新疆段的建设和客货运输。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07年~2009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之间无交易。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扩大本公司支座产销规模,提升本公司在市场和行业中的影响力。估计合同收入大部分会在2011年确认,本合同执行将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实施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如因合同当事人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上述产品销售收入不能确认或部分确认的潜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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