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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1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1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1-11),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6日。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高普路38号公司102会议室。 7、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8、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已于2011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6)。截至股东大会法定接受(临时)提案日(2011年3月10日)止,本公司共收到四位股东关于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有效提名,并于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7)、《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8)。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该所报酬的议案》; 7、《关于为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为绵阳东方特种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各类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出售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方案》(注: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关于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特别议案,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1发行股票种类 12.2每股面值 12.3发行数量 12.4发行对象 12.5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注: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2.6发行方式 12.7发行定价 12.8决议的有效期 12.9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2.10发行的起止日期 13、《关于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本次公募增发A股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的议案》; 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注:累积投票制议案); 16.1匡镜明(独立董事) 16.2梁振锋(独立董事) 16.3任剑涛(独立董事) 16.4崔毅(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16.5袁志敏 16.6熊海涛 16.7李南京 16.8梁荣朗 16.9陈义 16.10蔡彤旻 16.11聂德林 1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注:累积投票制议案)。 17.1蔡立志 17.2宁凯军 17.3陈国雄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柯木塱高唐工业区高普路38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0520 3、登记时间:自2011年3月17日开始,至2011年3月18日下午17:00结束。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0—87011177、020-87037616 传真:020—87071479 (3)会议联系人:石丽林 谭国标 五、网络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143”;投票简称:“金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申报价格”项目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一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的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5),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16、17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请在投票权数内填写表决票数。对于议案16中累积选举董事的投票权数总票数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总数(股)×11,子议案16.1至16.11的票数合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11倍;对于议案17中累积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总票数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总数(股)×3,子议案17.1至17.3的票数合计不得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即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6、议案17),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发科技”股票的股东,对各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同意票,对议案2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3)对议案16、议案17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假设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股“金发科技”股票,则对议案16的选举票数为1100票(100股×董事候选人总数11),对议案17的选举票数为300票(100股×监事候选人总数3),投资者可申报如下:
上述表决结果表示该股东投票选举匡镜明(700票)、梁振锋(400票)为独立董事;投票选举蔡立志(300票)为监事。该股东在对议案16、议案17所投选举票数分别未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故该股东上述投票为有效投票。 六、投票结果统计原则 1、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资料。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21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投票说明: 1、如欲对第一部分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12的全部事项投相同意见,只需在议案12总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处填上“√”,以下各分项可不填;如欲对第二部分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投票请根据表决意见在各候选人姓名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相应表格中划“√”,并在“投票权数”一栏按照下述投票方法填写投票权数。如未相应表格中划“√”则作为无效票处理;如未在“投票权数”内填写投票权数,则视为股东同意将投票权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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